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1〕4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2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国发〔2010〕2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6号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豫政明电〔2010〕9号)精神,促进我市蔬菜生产,保障城乡居民“菜篮子”产品充足、均衡、平稳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正确分析我市蔬菜产销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通过实施“菜篮子”工程等政策措施,促进了蔬菜生产和流通快速发展,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但由于市郊大量菜田被征用,高产优质菜田面积不断减少,尤其是温棚等用于反季节蔬菜生产的设施蔬菜面积严重缺乏,生产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偏低,流通设施能力不足,应对灾害性天气较差等原因,造成蔬菜的季节性和品种性供应反差较大、价格大起大落、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等问题日益突出。对此,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认识,把加强“菜篮子”工作作为满足广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当地“菜篮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抓落实。市政府成立平顶山市“菜篮子”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会商蔬菜产销形势,协调解决蔬菜基地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各县(市、区)要设立经常性的“菜篮子”工作管理部门,明确机构,固定人员,落实经费,切实把“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层层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评体系。将各县(市、区)蔬菜生产基地最低保有量和播种面积、蔬菜产量、蔬菜质量安全及主要品种自给率等纳入政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体系,进行量化分解,严格考核和奖惩,切实形成以市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菜篮子”工作机制,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质量安全和价格基本稳定。

  (三)稳定和提高本地蔬菜自给能力。要制定蔬菜发展规划,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省辖市城市人口人均菜田面积不低于0.05亩、保护地面积不低于0.02亩,县及县以下城镇人口人均菜地面积不低于0.03亩”的标准要求,要在保持现有供应中心城区市区常年菜田面积1.5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市区常年基地菜田3.5万亩以上、增加保护地蔬菜面积1.5万亩以上。各县(市)所在城区的蔬菜基地也要达到规定的最低保有量标准。按照国发〔2010〕26号和豫政明电〔2010〕9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城市常年基地菜田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稳定提高蔬菜生产供应能力。

  (四)规范和加强蔬菜市场管理。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工商部门要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完善蔬菜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依法查处蔬菜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不合理收费,依法查处哄抬菜价、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等行为,切实规范市场秩序。要推进蔬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销售可追溯机制;要抓好蔬菜流通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建立不合格蔬菜退市机制;严格实行索证索票和质量安全检测制度。

  (五)建立自然灾害和风险预警防范机制,提高蔬菜市场应急保障能力。要制定和完善蔬菜生产、市场供应、重大蔬菜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菜篮子”产品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市、县(市、区)财政要设立蔬菜风险调控资金,用于预防和消除因灾害、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引发的价格波动,保障菜农收入和居民基本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在遭受自然灾害时用于生产救助、促进生产单位尽快恢复生产;在遭遇市场风险、出现局部性供过于求而菜贱伤农时,支持批发市场、龙头企业等入市收购,异地远销;在局部供不应求而菜贵伤民时,支持流通企业跨区域调运并促进生产恢复,平抑市场。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适合我市实际的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储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要支持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商、经纪商、蔬菜合作社(协会)和大型连锁超市实行蔬菜规模化购销,发展订单生产,不断提高蔬菜生产和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建立与大型批发市场的应急供应协作机制。

  三、增加投入,加强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要按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的思路和原则,重点规划发展一批能够发挥区域资源优势、集中连片、经营方式先进、技术含量高的规模化蔬菜生产基地,尽快形成主城区蔬菜供给有核心保障基地、县(市)有重点乡镇和专业化村保障的格局。2011年,要围绕中心城区的蔬菜供应,重点在市区、叶县、鲁山县和宝丰县东部、郏县南部的有关乡镇引导建立6-8个设施化程度高的温棚蔬菜生产基地、10个高效露地蔬菜生产基地、3-5个休闲观光蔬菜生产基地,要实施老菜田升级改造工程,全面提升生产供应能力。通过2-3年的努力,力争使供应中心城区的市区常年菜田面积达到5万亩的最低保有量目标。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市财政设立市长“菜篮子”工程保障(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200万元,通过财政贴息、补助等方式引导蔬菜产业加快发展。今后要根据城市发展和市场供应要求,相应增加蔬菜发展资金投入。现有农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要向蔬菜产业倾斜,各县(市、区)财政也要安排蔬菜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真正做到蔬菜基地建到哪里,地力、灌排、运输、装备、市场等配套设施跟到哪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担保和贷款办法,解决蔬菜大户和菜农融资难的问题。保险公司要完善蔬菜保险产品,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对保费适当给予财政补贴。农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安排一定比例的种子工程投资,用于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推进蔬菜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准出制度,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

  四、加强蔬菜流通设施建设,完善蔬菜流通体系

  要加大支持力度,完善以产销两地批发市场为中心,集贸市场、连锁商店、配送中心、零售网点和区域专业市场为网络的产销市场体系建设,为“菜篮子”产品提供多层次的集散中心和销售渠道。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到位、购销两旺。积极发展蔬菜配送和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蔬菜流通效率和市场经营管理水平。各县(市、区)要结合地域特点、消费需求、货源流向、仓储条件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做好各类网点的布局调整。要将蔬菜流通网点建设作为民生工程,优先安排、优先实施。

  五、完善“绿色通道”政策,降低流通成本

  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加强对收费站和治超站点的监管,督促“绿色通道”沿线各收费站开辟“绿色通道”专用道口,缩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检查时间,引导鲜活农产品快速通过收费站。继续搞好本市“菜篮子”产品绿色通道通行证的管理和核发工作,为蔬菜等“菜篮子”产品进城入市提供方便。

  六、推进蔬菜产销衔接,提高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市政府蔬菜办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以建立稳定的蔬菜产销对接体系为核心,通过中央、省、市共同推动和试点带动,力争在试点地区逐步建立区域蔬菜等农产品农批对接、农超对接、农企对接三大对接体系,搭建以大型批发市场为支撑的农产品物流平台,推动蔬菜营销现代化。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流通龙头企业建立蔬菜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进行蔬菜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级政府要对各类蔬菜产销活动予以积极扶持,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问题。

  七、加强产销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

  市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和完善我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主流媒体以及手机报等新兴传播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要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要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或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农业 蔬菜 通知

   主办:市蔬菜办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六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5月31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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