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办〔2011〕37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制订的《平顶山市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平顶山市2011年“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意见(市监察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实现崛起、提前全面小康”的关键之年。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两转两提”,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现就2011年全市“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入推进“两转两提”,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2011年6月底前,完成全市行政审批项目第六次清理提速。健全完善行政审批工作动态性、长效性监督机制,紧紧围绕招商选资、扩大开放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违规违法审批“搭车收费”、“吃、拿、卡、要”行为,切实维护全市对外开放良好形象。2.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抓好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向乡镇延伸,2011年8月底前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审批网络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联网运行,并实现多级监察(市、县两级主要领导在办公室即可通过互联网进入电子监察系统提取视频、录音数据,进行查看、统计、对比、分析与决策)。拓展、深化对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技术开发,除行政审批外,逐步将行政征收、行政处罚和公共资源交易等纳入监察系统,实现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考评。制定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网络管理、网上投诉举报受理、电子监察绩效考评等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运行管理配套制度,为实现系统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应用提供保证。3.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审批职能的通知》(平政办〔2009〕52号)和《平顶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直各单位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的通知》(平编〔2009〕33号)要求,凡因受政府系统机构改革影响尚未落实到位的单位,2011年上半年要调整机构、职能及人员,实现整建制进驻市行政服务大厅。按照网络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升级改进,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积极开展预约、延时、全程代理、特事特办、网上审批等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争创优质行政服务中心”活动。
4.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课题,加大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能力。完善公务员岗位标准和行为规范,开展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办法,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录用、辞职、辞退、追究等机制、制度,建立起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继续以解决机关作风不实和行政效能不高的“中梗阻”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5.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严肃查纠“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监管、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为的进一步规范。采取“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方式方法,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府”。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监察,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办事推诿、效能低下、浪费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改善行政管理。6.进一步做好服务企业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坚持领导分包联系重点服务企业、定期走访、现场办公、挂账督办等制度,加强服务企业工作动态性跟踪督查,保证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理、检查企业许可证等制度,积极构建服务企业的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取消的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综合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7.深入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优化项目建设环境。继续开展“扩内需、促增长”专项检查。以中央、省、市重大投资项目为重点,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2011年上半年和下半年要分别组织一次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套取、截留、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全省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移民征迁专项效能监察,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推进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三、积极推行绩效管理监察,着力提升行政效能
8.加强绩效管理。在全市政府系统推行绩效管理制度,为全面提高政府效能构建新的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主体意识,把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到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管理创新、服务科学发展的大局中进行谋划和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通过精心组织实施,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健全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充满活力、科学管用的绩效管理工作体系。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通过实施绩效管理,提升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9.开展绩效评估。按照“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充分运用绩效评估的方法,对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和行政绩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科学确定绩效评估的内容、指标和结果运用体系,建立绩效评估专家库,实行政府内部考核与公众评议、专家评价相结合的评估办法,促进树立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政绩观。注重结果运用,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把绩效评估结果运用于公务员任用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发挥好绩效评估的激励约束和导向作用。绩效评估要与党委、政府工作重点有机结合,每年列出一些重点工作进行重点评估,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2011年,全市统一选择行政审批服务、招商选资等重点工作开展绩效评估。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在确保做好统一立项工作的同时,可以量力而行自选其他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10.强化行政问责。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9〕25号),按照权责统一、依法有序、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加快建立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问责,有错必追究,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努力建设责任政府。各级、各部门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后,要逐项进行细化和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提出量和质以及时限的具体要求,为实施绩效考评和行政问责奠定基础。健全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明确权责关系,规范行政问责工作。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两转两提”办公室、优化办要切实履行监督监察、执纪办案职责,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作为问责重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河南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省政府令第122号)和《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豫政办〔2006〕13号印发)等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损害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严格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强化措施保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1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党委换届,及时调整“两转两提”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具体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各级优化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编制配齐配强人员,结合“队伍建设年”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监察、执纪办案的职责,加强分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加强沟通协调,圆满完成牵头负责的工作任务。12.明确责任分工。2011年全市“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工作分工如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由市优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办牵头负责;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服务企业发展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综合治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开展重大在建项目专项效能监察工作,由市优化办、市政府项目办、市移民局等部门牵头负责;绩效管理监察工作,由市监察局效能监察室牵头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和招商选资绩效评估工作,分别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负责;落实行政问责制工作,由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各牵头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牵头负责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13.强化工作创新。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深化对“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规律的认识,及时总结“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经验,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实施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措施,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体制创新、制度创新,努力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在求实求效上做文章,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要充分发挥执纪办案的职能,严肃查处影响“两转两提”、经济发展环境和行政效能的典型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形成浓厚工作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消极倾向、不良行为和典型案件适度曝光,推进“两转两提”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健康发展。
主题词:综合 经济 发展 意见 通知
主办: 市监察局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6月14日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