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立法鼓励秸秆开发利用相关优惠政策

文号 索引号 000000000/2016-0016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当前正值我省麦收时节,各地虽然都严禁焚烧秸秆,但大量秸秆如何处理还是让人头痛。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出台法规,有望通过鼓励包括秸秆开发利用,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6月7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草案)》专门设了一章,对固体废物的开发利用的条件和范围,秸秆、畜禽粪便、矿渣和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等作了规定。条例(草案)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加大对固体废物开发利用的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和相关企业采用先进或者适用技术开发利用农业废弃物;有序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沼气、燃料乙醇、发电、加工、糖化饲料等产业,从事这些产业的企业所建秸秆储存基地,可以纳入农业用地管理;经认定的垃圾、秸秆发电厂(机组),在并网、电量计划、电力价格、调峰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据悉,我省每年生产大约1亿吨的生活垃圾和其他固体废弃物,生产大约2.5亿吨的农作物秸秆。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