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3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按照《河南省统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平顶山市拟录用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将有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交流科、平顶山市公安局、平顶山市林业局反映。监督电话: 2979950;3222512;3221397。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顶山市公安局
平顶山市林业局 平顶山市公务员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拟录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