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平顶山市统计局关于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2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率先实现崛起、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节能降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降低21.37%,较好完成了平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初步呈现节能降耗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五年来,我市以能源消费年均7.7%的增速支持了国民经济13.0%的增速,能源消费弹性系数由2006年的0.72下降至2010年的0.67,扭转了我市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大幅上升的势头,为保持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我市为全省三个超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省辖市之一,为改善全省能源利用状况作出了重要贡献。根据统计,全市有2个县(市、区)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分别为:新华区(超额1.23%,下同)、汝州市(1.10%);其余8个县(市、区)均完成了“十一五”节能目标。

附件:“十一五”各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平顶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平顶山市统计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十一五”各县(市、区)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表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