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2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1年中秋节放假公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