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1-00088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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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为了提高全市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定于2011年9月17日上午9点30分,组织全市人防警报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三十六秒,停二十四秒,反复三遍。
空袭警报:鸣六秒,停六秒,反复十五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三分钟。
望全市人民听到警报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收听。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