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1〕6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4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
  2011年以来,受工业高耗能项目集中投产影响,我市出现了“十一五”以来能耗增速首次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均不降反增,节能形势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局面。为采取有效措施,扭转节能被动局面,确保完成“十二五”及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现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把责任目标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重点耗能企业;当前,着力抓好辖区重点耗能企业的管理,尤其是对2011年以来节能措施不力、产值能耗不降反增的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降低能耗;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防死灰复燃;对已关闭及停产企业坚决杜绝虚报数字现象,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部门联动,共同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着力抓好工业领域节能工作。市发改委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分解责任目标,强化监管和考核。市发改委抓紧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严格高耗能项目准入,从源头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淘汰落后产能、严防死灰复燃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加强行业指导,推动技术进步,加强对工业企业节能管理,切实降低工业领域能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要科学合理改造已有建筑,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加强全市城市照明管理,在不影响市民照明前提下,合理控制安排路灯照明时间,积极推广应用LED、太阳能等高效新型光源路灯,有条件的新建路段要积极采用太阳能路灯;严格防止和纠正过度装饰与亮化,凡装饰与亮化部分均采取高效能、低电耗LED、冷阴极灯、高光效荧光灯。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重点加强空调、电梯、照明、电脑使用管理,抓紧制定管理办法,开展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从加快淘汰油耗超标的老旧汽车入手,抓好交通运输节能,鼓励城市出租车、城市公交车“油改气”,制定乘用车燃油定额标准,建立燃油考核机制。
  三、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倡导节约和低碳的消费模式。平顶山电视台、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等主要新闻媒体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栏进行系列报道,刊播节能公益性广告,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知识和方法,广泛宣传节能降耗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为节能降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深入推进节能全民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政府机关带头节能,合理控制政府机关用于能源方面的支出。
  四、全面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市发改委负责承担市政府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要切实加强节能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加强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能源 节约 通知 主办:市发改委督办:市政府办公室二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1年11月8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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