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平顶山市白龟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申报实施单位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1〕76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1-00008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搞好白龟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按照《财政部环保部关于组织申报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的通知》(财建函〔2011〕155号)精神和省环保厅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申报平顶山市白龟湖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由平顶山市白龟山水库综合治理办公室作为申报实施单位具体负责申报工作,并按要求组织建立试点项目技术组和管理机构,落实相关责任人,及时编制、提交实施方案,建立试点工作保障机制。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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