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有奖评选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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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充分展示我市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广泛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线,着力发现典型、宣传典型、选树典型,使道德模范的高尚精神境界和先进事迹成为广大群众的内在追求和自觉行动,推进形成学习、关爱、崇尚、争当道德模范的良好社会风尚,推动公民道德建设深入发展,我市启动了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1.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经各县(市、区)、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军分区等部门推荐,共产生77名人选。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成立了20名专家评审组,从77名被推荐的人员中,初选出30名作为平顶山市首届道德模范候选人。根据群众投票结果,最后评选出10名道德模范,10名道德模范提名奖。

    2.投票时间为12月20日至12月30日24:00(报纸投票以寄达当日邮戳为准)。

    3.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候选人,共计3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4.本届评选设报纸和网络两种投票方式,每位投票人只能任选其中的一种方式投票,每人限投一张选票;每张选票所选候选人每类不得超过4人,五类总计不得超过20人,否则视为无效票。

    5.报纸、网络选票均须填写投票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6.报纸选票注意事项:

    (1)空白选票可复印,但须与原选票大小一致。

    (2)填写选票时,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3)市文明办将统一印制10万份道德模范选票,分发到各县(市、区)文明办。各县(市、区)文明办要认真组织,搞好部署、抓好落实,按所属辖区把选票分发到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学校、社区等部门,然后由县(市、区)文明办统一收回、统一验票,最后把评选结果送到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另外,也可把报纸选票邮寄到: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市政大厦529房间),邮编:467041。邮资自付。

    7.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点击平顶山新闻网、平顶山网“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2)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票结果。(4)本次网络投票一律免费。

    8.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众自愿投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等弄虚作假行为。如发现以上行为,可向举办单位举报,电话:2666127,传真:2666126,电子邮箱:pdswmb001@sina.com。9.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进行抽奖活动。从选票中抽出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100名,并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首届平顶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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