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师建超等9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0〕32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7-0006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我市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移民安置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有关县(市)和移民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克难攻坚,扎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0年,在全省63个库区移民安置点工作综合检查评比中,宝丰县、郏县、鲁山县、舞钢市等4个承担库区移民安置任务的县(市)全部进入第一方阵,为我市争得了荣誉,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库区试点移民工作先进市”,受到省政府的表彰。为表彰先进,经2010年4月15日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市政府决定为师建超、陈银山、杨聚强、世利平、边国志、谢水池、龚琳、白同欣、周国召等9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荣立个人二等功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记功人员为榜样,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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