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2年消防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2〕1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2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点企业,大中专院校:

  现将《平顶山市2012年消防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平顶山市2012年消防工作意见

  2012年全市消防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突出防范为先、基础在先、创新领先的指导思想,以构筑“防火墙”工程、建设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为抓手,以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格精细化管理为牵引,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保障,持续深化“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化火灾防控水平,全力确保火灾形势持续平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深化“四大防控”体系建设,着力提升社会消防管理水平

  (一)不断强化法治防控。一是强化消防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一岗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政府综合目标管理和社会综合治理,实行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强化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能,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组织11个成员单位分包督导各县(市、区)(含新城区、高新区,下同),年终对成员单位进行考评。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要将消防工作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及时组织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活动。各级城乡规划、住房城乡建设、安监、文化、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健全职能部门消防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二)突出抓好重点防控。一是抓好火灾高危场所管理。指导火灾高危场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刚性规定,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推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纳入信用等级评定、星级评定等内容,实时召开火灾高危场所消防管理经验交流会。二是抓好“四个能力”建设。继续深化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大力宣贯“四个能力”建设地方标准,适时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回头看”活动,确保年内重点单位全部达标,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基本达标。

  (三)全面加强基础防控。一是加强消防安全评估。建立消防安全研判评估机制,突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管理、灭火救援能力等关键要素,各县(市、区)每半年要开展评估并专题报市政府。二是加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完善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机制,落实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和公告制度,每季度市、县两级政府要挂牌督办、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三是加强举报投诉查处。健全隐患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年内各县(市、区)全部按照标准建成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开通“96119”举报投诉和服务热线。

  (四)深入推进全民防控。一是推进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年内,各县(市、区)要出台《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贯彻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家庭、社区、学校、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和消防培训“五个专项行动”计划。二是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行农村、社区“平安使者计划”、“家庭学校消防安全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年内,各县(市、区)要打造1个“流动宣传服务站”,建成1所省级以上“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1条消防宣传示范街、30个精品消防宣传橱窗。三是推进消防宣传形式多元化建设。开设网上3D消防科普教育馆,开展“星级”志愿服务队创建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公益消防宣传。四是推进消防教育培训层次提升。各县(市、区)要继续开展消防知识大讲堂活动,年内,培训各类从业人员不少于5万人。要认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试行)》,加强消防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培训,年内,全市通过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消防设施维护人员不少于200人。

  二、强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提升消防执法服务水平

  (五)全力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保工作。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突出“双节”、“两会”消防安保重点,深入开展“清剿火患”决战行动,坚决夺取战役全面胜利。持续开展“平安中原”十八大消防专项行动,5至6月份开展“平安中原”霹雳行动,集中整治公共娱乐场所火灾隐患。7月份开展“平安中原”利剑行动,重拳整治“三合一”、“九小”场所等消防“乱点”。8月份开展“平安中原”攻坚行动,集中排查高层地下建筑,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9至10月份开展“平安中原”护航行动,积极发动全社会力量,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党政首脑机关、要害部门的排查整治,确保万无一失。

  (六)突出抓好源头管控和消防“乱点”整治。要健全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管理机制,8月份,住房城乡建设、安监、公安部门要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质监、工商、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健全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扎实开展“3·15”打假、刑事案件攻坚、不合格消防产品公开销毁行动。各县(市、区)加强车站周边地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九小”场所火灾隐患治理,落实10类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年内消防安全标牌管理覆盖率达到90%。

  三、扎实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着力提升基层火灾防控水平

  (七)着力打造网格精细化管理品牌。一是创新网格精细化管理模式。突出网格责任明晰化,出台网格精细化管理实施意见,年内,推动全市95%的乡镇(街道)达标。汝州市寄料镇、宝丰县城关镇和大营镇、叶县遵化镇和昆阳镇、鲁山县下汤镇和鲁阳镇、郏县安良镇8个国家、省级重点镇、历史文化名镇要设立消防办公室和专职管理人员,其他乡镇(街道)依托安监办、综治办等全部成立消防管理组织,社区、行政村确立专兼职消防管理员。逐一明确县(市、区)政府、乡镇(街道)分包人员,明确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定点联系人员,明确网格管理责任人员。二是突出网格运行效能化。强化人员培训,年内对全市各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消防管理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各乡镇(街道)每月、社区行政村每周要开展消防检查,综治工作“八大员”、物业管理人员、楼(院)长等每天开展防火巡查。三是突出网格服务精细化。2012年,全市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建设30个消防体验中心,其中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郏县、鲁山县、叶县分别建成3个;新城区、高新区、石龙区分别建成1个。四是突出网格设施建设同步化。要做好城乡消防规划编制、修订工作,全市10个产业集聚区要按照规划要求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乡镇(街道)专兼职消防队、消防巡防队要配齐车辆装备器材,城市大型社区、经济发达的行政村和“城中村”建设小型消防站,配备电动巡逻车和消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危场所防消联勤专职队配备消防车。年内,全市消防电动巡逻车、消防电动自行车、火灾高危场所消防车分别达到450辆、700辆、20辆。其中,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三类车辆分别达到50辆、70辆、2辆,新华区、湛河区、卫东区三类车辆分别达到40辆、60辆、2辆,新城区、高新区三类车辆分别达到12辆、40辆、1辆,石龙区三类车辆各达到6辆、20辆、1辆。每个社区、行政村至少设置1处公共消防器材点和1处消防水源。

  四、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群防群治水平

  (八)发展壮大多元化社会消防力量。一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出台《平顶山市“十二五”期间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指导意见》,年内增加公安合同制队员50人,新建及现有合同制队每队不少于25名队员、4部执勤车辆;5个重点镇专职队全部达到“有1辆水罐或泵浦消防车、有8名以上队员、年保障经费不低于10万元”的标准,其他乡镇专兼职消防队进行升级改造;符合标准的企业单位要建立规模适当的单位专职消防队;除高新区、新城区、石龙区外,其他县(市、区)分别建成不少于1个大型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防消联勤专职队;改造30个社区、60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其中,高新区改造2个社区志愿消防队;石龙区、新城区分别改造2个社区、3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分别改造6个社区、2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其他县(市)分别改造1个社区、8个行政村志愿消防队。年底全市消防文员达到180人,政府专职队员达到220人,新增注册消防志愿者2万人。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各县(市、区)按照《河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的要求,落实建队范围、建设标准、用工性质、经费保障和优惠政策。提高政府专职队员工资福利,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和伤残抚恤待遇。

  五、不断加大消防经费投入,着力提升消防装备建设水平

  (九)不断增强经费保障能力。按照财政部《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1〕330号)的要求,做好全市消防经费保障测算基础工作,为消防事业发展和消防部队建设提供坚强保障。围绕“十二五”消防发展规划,制定装备、基建、应急救援、应急物资储备、消防信息化等项目建设经费需求规划和年度需求计划,建立项目库,确保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经费需求与经费保障相匹配,保障比例达90%以上。依照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方法,逐步解决装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发展和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政府考核目标。

  (十)全力提升装备建设水平。大力实施“装备提质升级1741工程”,按照新《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年内,市区购置城市主战消防车4台、56米高喷消防车1台、战勤保障供液车1台、宿营车1台、供水车1台;新城区、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分别配备高性能主战消防车1台;新城区、宝丰县、汝州市、舞钢市、郏县、鲁山县、石龙区、叶县分别配备灭火救援攻坚组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300套,并对所有服役满12年且比功率低于10的消防车进行淘汰更新。

  (十一)加快推进队站建设步伐。严格落实《河南省“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大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年内,市消防指挥中心主体完工;郏县、舞钢市消防二中队建成并投入执勤;宝丰县、鲁山县消防二中队开工建设;石龙区、叶县消防队完成队站升级改造任务。

  (十二)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深度应用。配备“静中通”,并入全省卫星通信网,2012年上半年,市、县两级消防机构全部按照标准完成通信指挥中心(室)软硬件建设和改造任务。10月底前完成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系统推广应用工作。各县(市、区)要为所有乡镇(街道)的网格化消防协管员配备“警务通”,利用城市道路、社会单位视频监控系统,对消防安全进行动态实时监控。

  主题词:公安 消防 意见 通知

   主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八科 抄送:市委各部门,平顶山军分区。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2月2日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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