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通告:白龟湖3月1日起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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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护白龟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环境,市政府发出通告,白龟湖3月1日起进入禁渔期。

    本次禁渔期为3月1日零时至8月31日24时,禁渔范围为白龟湖水域全境。在禁渔期内,白龟湖水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包括垂钓、捕螺、捕虾等)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破坏白龟湖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在禁渔期内,执法部门将在白龟湖内进行日常巡查,一旦发现违规捕捞行为,有关部门将按照规定分别给予捕捞者没收渔船,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渔具、渔获物,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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