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2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2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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