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2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2年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