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文号 平财办会〔2012〕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07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豫财会〔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认真组织本辖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工作,市直单位、中央及省属驻平单位的报名工作由平顶山市财政局负责。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主题词:高级 会计 教育 通知

平顶山市财政局办公室 2012年3月19 日印发

河南省财政厅文件

豫财会〔2012〕3号

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财政局,各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关于加强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豫财会〔2003〕40号)精神,现就2012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本年度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集中培训工作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部署,省总会计师协会具体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负责本辖区报名工作。

培训地点以省内培训为主,以北京、上海、厦门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和重点财经大学为辅,适时组织省外、境外和国外培训。

二、培训内容

1、宏观经济形势分析

2、企业会计准则最新解释

3、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

4、会计管理信息化

三、时间安排

省外、境外和国外培训班安排在4—10月份,省内培训班6月份安排一期,11月份安排两期。即日起办理各期培训班的报名手续,有关事宜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www.hpcfo.cn).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参加培训人员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处)报名,省属单位在省总会计师协会或河南总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以便有计划进行组织。

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组织报名和培训事宜。

2、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应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建立高级会计人员培训档案。凡当期培训班参训10人以上者,应由财政局会计科派专人负责带队。

3、培训结束后,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为参加培训人员办理2012年度继续教育确认手续(非高级会计人员不予确认)。

4、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科(处、股)组班外出培训的,须报经省财政厅会计处审核审核确认。

5、参加培训人员,不得带家属及子女。如有变化或未尽事宜以临时通知为准。

6、咨询电话:0371-60137328、60137329。

二〇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2012年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安排

月份

培训学校

地点

人数

4月

广西大学培训班

南宁

100

5月

贵州大学培训班

贵阳

100

6月

湖南大学培训班

长沙

120

云南大学培训班

昆明

120

省内培训班

许昌

400

7月

台湾培训班(第一期)

台北

20

8月

澳大利亚培训班

悉尼

20

黑龙江大学培训班

哈尔滨

120

兰州大学培训班

兰州

120

9月

吉林大学培训班

长春

120

上海会计学院培训班

上海

80

北京会计学院培训班

北京

60

台湾培训班(第二期)

台北

20

10月

厦门会计学院培训班

厦门

120

澳大利亚培训班

悉尼

20

11月

省内培训班

郑州

500

备注

1、具体事宜请登录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网站,

2、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适当增减培训班期数。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