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作息时间的通知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2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5月3日起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特此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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