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5月3日起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特此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2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通知,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5月3日起至9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3时至6时。
特此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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