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监管为民—《电力监管报告(2011)》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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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 公平公正 服务大局 监管为民
——《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11)》解读

    近日,国家电监会发布《电力监管年度报告(2011)》(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国家电监会连续第6年发布年度监管报告。此份《报告》内容较往年更加丰富,体现出许多新的亮点和特点。

    首次在报告中阐述电力监管基本理念和基本方法

    在《报告》中,国家电监会首次增加了对电力监管基本理念的阐述,即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服务大局、监管为民。电力监管思路更加明晰,工作更加具体。

    《报告》显示,电力监管基本方法为:正确把握好国家和人民群众希望电力监管机构做什么;正确把握好电力行业需要电力监管机构做什么;正确把握好电力监管机构能做成什么。坚持把促进发展、确保安全作为电力监管的根本要求;坚持把依法依规、及时准确、规范有序、公正权威作为电力监管的重要原则;坚持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作为完善职能、推进工作的主要方式;坚持把健全体系、完善制度作为电力监管的重要保障;坚持把培育市场和监管市场作为电力监管的主要抓手和主要内容;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先进电力监管经验,积极探索电力监管的有效模式。

    全国未发生重大以上电网事故和设备事故

    去年,国家电监会配合国务院法制办完成《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出台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的行政法规,旨在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规范电力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控制、减轻和消除电力安全事故损害。

    《报告》显示,为配合《条例》的颁布施行,电监会编制了《条例》释义,并进行了大规模安全法规宣贯,培训电力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超过4万人。

    通过电力监管机构和电力企业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以上电力人身伤亡责任事故,没有发生电力系统水电站大坝垮坝,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城市用户平均停电7小时 五年来大幅下降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城市10(6、20)千伏供电系统用户平均停电时间为7.01小时,其中平均故障停电时间为1.86小时/户,平均预安排停电时间为5.15小时/户。户均停电时间较2007年下降了3.35小时。

    近年来,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截至2011年底,纳入可靠性统计的发电企业数量和装机容量分别增加至895家和7.479亿千瓦,纳入可靠性统计的地市级供电企业数量增加至402家,县级供电企业数量增加至2172家。

    企业基本实现持证经营 退出机制初步建立

    《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颁发发电企业许可证20299家(装机容量6000千瓦以上累计实际颁发5093家);1000千瓦以下小水电豁免8365家,符合条件的企业已基本普及持证。

    截至2011年底,全国38家输电企业获得了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输电类电力业务许可证。全国累计颁发供电企业许可证2977家(约占全国企业总数98%),除部分偏远地区及少数供电营业区存有争议的企业外,基本实现了持证经营。 完善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确认制度,出台了《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退出机制。2011年,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及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管理方面,电监会各派出机构共查处了36起违反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件。

    “三指定”专项治理深化 14家供电企业被处罚

    《报告》显示,2011年,电监会继续深入开展供电企业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对内蒙古、山西、吉林、黑龙江、甘肃、宁夏、湖北、河南、上海、福建、广东、云南、安徽、四川等省(直辖市)的20家地(市)供电企业、29家县级供电企业、66家供电关联企业进行了排查;对重庆、青岛、大连、桂林、石家庄、嘉兴、榆林以及荔浦等地的12家供电企业进行了复查。

    从排查、复查情况看,大部分受检供电企业高度重视“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能够按照电力监管机构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但是也有部分受检供电企业对“三指定”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专项治理期间仍然存在“三指定”等违法违规行为。2011年,电力监管机构对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14家供电企业进行了罚款处罚。

    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得到加强

    2011年,电监会在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促进了可再生能源的健康发展。《报告》显示,电监会去年开展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情况调查,调查共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52个,其中水电项目143个,风电项目298个,太阳能发电项目49个,生物质能发电项目62个。

    此外,电监会对太阳能光伏发电机组、风电机组、城市固体垃圾发电机组等几类新能源机组的许可管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加强了对新建新能源项目电力业务许可审查工作。同时,还组织开展了风电、光伏发电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制订工作,初步形成了风电场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省级以上电网公司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4915亿千瓦时,较2010年的4543亿千瓦时增长了372亿千瓦时。

    电监会去年共发布报告和通报12项

    《报告》显示,2011年,电监会继续将发布电力监管报告、通报作为体现监管成果的重要载体和工具,进一步加强了对披露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年共发布各类监管报告和通报12项,包括《2010年全国电力安全监管报告》、《2010年供电监管报告》、《2010年电力市场交易监管报告》、《风电安全监管报告》、《关于2010年供电检查整改情况的通报》、《关于对2010年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专项治理电监会重点抽查企业复查情况的通报》、《关于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中机组低电压脱网情况和无功补偿装置动作情况的通报》、《“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情况通报》、《关于2010年度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专项监管情况的通报》、《关于2010年及“十一五”电力企业节能减排情况的通报》、《2010年度电价执行及电费结算情况通报》、《关于2010年度发电业务情况的通报》。

    发电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今后民间资本或将扩大

    《报告》显示,我国发电环节呈现多元化竞争格局,但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截至2011年底,全国全口径装机容量为10.6亿千瓦。其中,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中央直属5大发电集团总装机容量51472万千瓦,约占48.75%;其他7家中央发电企业(神华、三峡、华润、国开投、中核、中广核、新力能源)总装机容量13301万千瓦,约占12.60%;15家规模较大的地方国有发电企业总装机容量为10615万千瓦,约占10.05%。上述27家大型发电集团装机容量约占全国总装机容量的71.41%,同比提升了1.33个百分点。

    近日,国家电监会出台《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国家能源局也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作为落实“新36条”的重要举措,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力领域。民间资本的进一步扩大,将强化电力投资多元化格局。

    跨省跨区交易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 但仍以计划安排为主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共完成跨省(区)电能交易电量合计6240.2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55%,其中跨区交易电量完成2664.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9%,跨省交易电量完成3575.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78%。

    跨省(区)交易的电力余缺调剂作用更加显著。针对2011年迎峰度夏期间电力供需紧张状况,电监会积极组织协调暂停华中送华北电网电力,调整四川送华东和西北电力,合计增加华中电力供应110万千瓦,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华中地区高峰电力紧张形势。从近三年数据看,跨省(区)交易的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但计划安排仍是主要交易方式。

    探索电力成本监管 出台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

    《报告》显示,输配电成本监管工作得到了加强。2011年,电监会制定并颁布《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明确输配电监管目的、法规依据,规定了监管内容和监管措施,为深入开展输配电成本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国家电监会建立了电力企业输配电成本信息报送的工作机制。今年,国家电监会计划在深圳、苏州进行输配电财务独立核算试点工作。

    同年,电监会还开展发电企业成本及财务经营状况调查。选取大唐、国电两家电力集团作为试点,并确定试点集团所属的19家燃煤电厂作为调查对象,对当前燃煤发电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及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监管意见和建议。

    火电工程单位造价下降 水电和交流输变电上升

    《报告》显示,2011年,电监会针对电力工程造价监管,编写发布了《“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监管情况通报》、《“十一五”期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和《2009、2010年投产电力工程项目造价情况》。

    与“十五”期间相比,“十一五”期间投产的火电新建工程决算单位造价下降1.4%,主要原因是技术进步和节能减排政策促使大容量、高参数机组投产比例提高;水电工程上涨19.08%,主要是由于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补偿标准提高;交流输电线路工程上涨17.93%,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发展,线路路径选择越来越困难,路径曲折系数增大,拆迁赔偿费用大幅度上涨;变电工程下降1.35%,原因主要是技术进步、采用大容量变压器和优化设计促使变电工程单位造价逐步下降;而技术进步、国内风机制造水平提高以及市场竞争因素促使主要设备价格下降,成为风电工程单位造价降低的重要原因。

    发电权交易1075亿千瓦时 节煤835万吨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发电权交易电量超过1075亿千瓦时,据测算,完成节约标准煤约835万吨,减排SO2和CO2约30万吨和2190万吨。

    2011年,国家电监会进一步规范了全国范围的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指导和推动各区域电网内的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目前,东北、华东、华中电网均按电力监管机构出台的交易规则组织跨省发电权交易,西北和华北开展了跨区发电权交易,促进了更大范围资源优化配置。

    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继续推进 全年交易电量81.94亿千瓦时

    《报告》显示,2011年,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稳步推进。2011年,全国大用户直接交易电量共完成81.94亿千瓦时。目前,全国已有辽宁、吉林、安徽、福建、广东等五个省份的大用户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正式获得批复实施。其中,辽宁抚顺铝厂向华能伊敏电厂直接购电31.81亿千瓦时,交易电量居各省之首。吉林碳素与国电龙华吉林热电(被称为“中国第一直购”)2011年交易电量为4.91亿千瓦时。

    今年,江苏省直购电试点获得批复,并已正式启动,成为第六个直购电试点地区。

    大小机组利用小时数仍有差距 60万千瓦机组低于30万千瓦机组

    《报告》显示,我国大小机组利用小时倒挂问题较为严重。2011年,电监会专门开展2010年度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常规燃煤机组发电利用小时专项监管。数据显示,全国统调常规燃煤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数5240小时,其中,60万千瓦及以上(含60万千瓦级和100万千瓦级)机组利用小时数5259小时,30万千瓦级机组利用小时数5356小时。

    约半数省份大小机组利用小时数存在倒挂,主要原因是电网网架结构不合理、现行电量形成方式不利于60万千瓦机组多发电、以省为单位的计划模式与电源布局不适应、自身技术因素和缺煤停机等。

    对此,电力监管机构提出,要进一步加强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合理安排系统运行方式;改进发电机组电量安排机制,加大合同电量差别化力度;加快电力市场建设,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电源投资五年来首现负增长 火电投资持续下降

    《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电力投资7393亿元,已连续两年下降,但仍高于2008年的6302亿元。其中,电网投资3682亿元,为除2009年外最高,同比增长了6.79%。电源投资3712亿元,同比下降了6.48%,为近五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2011年全国火电投资仅1054亿元,同比减少372亿元,降幅高达26%。自2005年以来,我国电源投资总额均保持在3000亿元以上,但火电投资逐年下降,2011年火电投资总额不足2005年的一半。作为电力供应主力,火电投资持续下降将对电力供应造成重大影响。

    《报告》还显示,2011年风电投资829亿元,同比减少了208亿元,意味着近年来持续快速增长的风电出现了减速势头。

    五大发电集团合计负债率超85% 电力业务亏损151亿

    《报告》显示,我国发电企业负债率居高不下。截至2011年底,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五大发电集团资产总额30397亿元,负债26054亿元,负债率达85.71%,同比提高了0.69个百分点。其中大唐、华电略有下降,但仍高居前两位,分别为87.75%和86.76%。国电以83.59%负债率居末,但同比上升了2.14个百分点。

    《报告》显示,发电企业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等中央五大发电集团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9804.54亿元,同比增20.14%;财务费用为946.89亿元,同比大增37.45%;电力业务亏损151.17亿元,同比负增长348.32%。除华能电力业务赢利1.92亿元外,其他均为亏损。

    今年电力总体供需平衡 全年装机将突破11亿千瓦

    《报告》对2012年电力消费、供应及电力供需平衡进行预测分析。2012年夏季高峰期间,预计全国供需电量平衡,部分地区、部分时段电力平衡偏紧。受电力装机增长较快、跨省跨区输电通道限制等因素的影响,东北、西北、华北的内蒙古、华中的四川、华东的福建预计存在一定程度的电力富裕能力。

    《报告》预测,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5.1-5.1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9.5%,全年最高用电负荷6.8亿千瓦,同比增长11.3%。预计2012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规模约9000万千瓦,发电装机总量将突破11亿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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