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42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鲁山县张官营镇中心大药房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1年1月26日至2011年1月31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监督电话:0375-4979913
企业 名称 | 注册 地址 | 法定 代表人 | 企业 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经营 范围 |
鲁山县张官营镇中心大药房 | 鲁山县张官营镇营南村 | 朱锋 | 朱锋 | 朱锋 |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