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河南省实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按照相关验收标准对汝州市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医药门市部组织现场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xml:namespace prefix="st1"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22日,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监督电话:0375-4979913 企业名称:汝州市恒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医药门市部 注册地址:汝州市骑岭乡棚户区 法定代表人:高亮 企业负责人:孟红伟 质量负责人:王军伟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