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57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平顶山市新城区始建于2002年8月,经过十年的发展,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为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进一步宣传、推介新城区,新城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举办庆祝新城区成立十周年“新城·印象”摄影展。
一、举办单位
中共平顶山市新城区工作委员会、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平顶山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范围
1.近年来平顶山市新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城区城市建设新貌、建设成就、发展历程、历史变迁。
2.新城区风光、独具特色的发展空间及环境。
3.其他能够宣传、提升新城区对外良好形象的成果。
三、截稿时间2012年8月10日(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五名,稿酬1000元;二等奖十名,稿酬600元;三等奖二十名,稿酬300元;优秀奖三十名,稿酬200元。
五、征稿要求
1.欢迎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到新城区创作,创作时间、选题自定。
2.作品彩色、黑白均可,参赛纸质单幅作品一律精放成10英寸照片(长边尺寸),请勿装裱。网络参赛作品要求为jpg文件格式,文件不大于500k,长边不低于600像素。所有参赛作品应详细注明作品名称、数量、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3.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如有任何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不得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对于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举办展览、出版画册、相关宣传等出版权、展览权、使用权。
4.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六、作品评选
初选入选作品2010年8月12日进行公开展出。奖项于8月下旬由平顶山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七、投稿地址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党政办
收稿人:汤凯 张亚哲
联系电话:0375-2667666 0375-2667993
投稿邮箱:pdsxcqgw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