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市级卫生乡镇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2〕57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12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以来,各县(市、区)以创建卫生乡镇为载体,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城镇基础设施,加强卫生管理,城镇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经过市爱卫办组织专家考评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舞钢市尚店镇等9个乡镇为市级卫生乡镇并颁发奖牌。

  希望被命名的乡镇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推动爱国卫生工作健康持续开展。全市各乡镇要以市级卫生乡镇为榜样,对照先进,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扎实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工作,为改善城乡环境面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1年度市级卫生乡镇名单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 件

2011年度市级卫生乡镇名单

  舞钢市:尚店镇、八台镇、庙街乡、武功乡、铁山乡

  宝丰县:商酒务镇、大营镇

  鲁山县:团城乡

  叶 县:马庄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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