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人防警报统一试鸣的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565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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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规定,为了提高全市公民的国防观念和人民防空意识,定于2012年9月18日上午9点30分,组织全市人防警报统一试鸣。

    防空警报音响信号为: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望全市人民听到警报后不必惊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人员收听。

    特此公告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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