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02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的通知》精神,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安排工作及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现将2012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9月30日至10月7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29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根据季节变化,为便于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10月8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上午上班时间8时至12时不变,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2时30分至5时30分。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