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54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地税函〔2011〕100号)要求,我局对2010年12月31日前出台的所有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同时对1994年平顶山市地税局成立以前由当时平顶山市税务局出台但至今仍适用的个别文件也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后的《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