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50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为了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发票管理使用秩序,切实保障国家税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决定自 2012年8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打击发票违法违章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消费者遇到打白条、提供假发票、拒开发票、其他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请拔打电话举报,打击发票违法违章快速反应行动小组接到举报后,30分钟内到达举报现场调查取证,经查属实的发票违法违章行为,主管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进行处罚,并按国家税务总局《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市区内举报电话:非工作时间 3967200 3967210(市地税局),工作时间2998918(新华区地税局)、3993693(卫东区地税局)、4976190(湛河区地税局)、3988099(高新区地税局)、3886661(地税直属分局);各县(市)举报电话(24小时值班): 2527396(石龙区地税局)、8161933(舞钢市地税局)、6531323 6528289 (宝丰县地税局)、5188937(郏县地税局)、8096601 8095226(叶县地税局)、5099361 5099367(鲁山县地税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