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1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为保障光明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2年7月29日起,对联盟路、园林路部分路段采取单行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一、 联盟路自迎宾路至光明路段禁止机动车辆由东向西行驶,公交车辆除外。
二、园林路自光明路至长青路段禁止机动车辆由西向东行驶,公交车辆除外。
三、取消光明路非机动车道内的临时停车位,全线禁止停车。
特此通告。
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