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对象的公告(三)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33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平顶山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资金补贴办法》(平住房办〔2009〕25号)文件规定,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办审核,以下家庭基本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09年12月4日前向我办举报,举报电话:2636020。

  附表:平顶山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对象公示名单.doc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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