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305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候补家庭:
根据《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摇号的通知》(平住房办〔2007〕18号)规定,经市住房办、市纠风办研究决定,对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小区查处违规申购退出的住房和自愿放弃已购住房共50套按轮候顺序进行配售。依照《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摇号结果的公告》(平住房公告〔2011〕6号)公布的《蓝欣家园经济适用住房的候选购买人名单》,请顺序号为2235至2284的候选家庭持申请人身份证和《平顶山市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到市住房办办理选房手续。以上家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购房资格。
时间:5月21日—25日
地点:新城区市房产管理局616室
联系电话:2636020
蓝欣家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轮候选房家庭名单(共50个).xls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