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299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根据《平顶山市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资金补贴办法》(平住房办〔2009〕25号)文件规定,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初审、市住房办审核,以下家庭基本符合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0年4月13日前向我办举报,举报电话:2636020。
附件:平顶山市中低收入家庭购买普通商品住房补贴对象公示名单.doc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