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区2011年度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的公告(平住房公告〔2011〕7号)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295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根据《平顶山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平政〔2006〕69号)和各区申报,市区2011年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1683个,经我办审核,符合保障条件家庭1533个,拟纳入本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其中:新华区申请家庭415个,符合条件家庭406个;卫东区申请家庭713个,符合条件家庭607个;湛河区申请家庭379个,符合条件家庭351个;石龙区申请家庭176个,符合条件家庭169个,现予公示。对上述拟保障对象有异议的,请于2011年11月1日前向我办举报,举报电话:2636020。

  附件:市区2011年度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一览表.xls

                                平顶山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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