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价费[2008]195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6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市疾控中心:<?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你中心《关于对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年度有关知识培训收费的请示》(平疾控[2008]56号)收悉。根据《食品卫生法》和《河南省党政机关短期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豫计收费[2003]230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你中心举办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班收费标准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费。理论性培训,每人每天不超过15元。每期培训时间2天,每天培训时间不少于6个学时,不培训不得收费。 二、资(材)料费。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可另行收费。由出版社公开发行的教材,按定价收取;培训单位自编或购买外单位的辅导材料或讲义的,按实际印刷工本费或进价收取。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接文后请速到市物价局申领临时性的《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二OO八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