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2-00101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1.招标条件<?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本招标项目 平顶山市供热计量改革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河南省财政厅以 豫财建(2011)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为推进项目进度,公开招标选择施工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平顶山市符合供热计量改革条件的热采暖用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月 1日至2011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1年3月1日至2011年 3月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在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持单位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22日8时分,地点为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城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 址:迎宾路12号院1楼
联 系 人:韩俊魁
电 话:498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