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第二批)审查意见公示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69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公告公示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石龙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 <?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83号)及有关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规定,我局对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了审查,现将《燃气经营许可证》(第二批)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公示期为201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申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报送我局发展规划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4981375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燃气经营许可证(第二批)发放名单 

一、 市区

平顶山顺诚液化气有限公司   

平顶山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路天然气加气站

平顶山中能燃气有限公司大乌路天然气加气站

平顶山市贞元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平顶山市卫东液化气站

平顶山市新华区尧顺液化气供应站

二、 叶县

叶县顺昌石油液化气供应站

叶县鸿鑫液化气站

叶县瑞通液化气供应站 

三、石龙区

河南中鸿集团石龙燃气有限公司

四、宝丰

宝丰县铭洋液化气有限公司 

五、郏县

郏县液化气公司塔林坡分公司

郏县液化气公司

郏县煜燃液化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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