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2012年第三季度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报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2-00034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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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豫环〔2012〕6号文的要求,平顶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2012年第三季度对所辖的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废气14家,废水7家,城镇污水处理厂8家)。
一、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
   (一)重点监控企业废气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
       平顶山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污染源名单的企业有14家: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平顶山平东热电有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平能化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姚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大地水泥有限公司、河南省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平顶山天源盐化有限责任公司、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电厂、中电投平顶山鲁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市宏业泰工贸有限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本季度由于舞钢中加钢铁有限公司技改无法监测,因此实际监测13家,监测率为92.9%。各废气重点源企业名单及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1(执行标准为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二)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污染源监督监测情况
      平顶山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水污染源名单的企业有7家: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平能化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市运发纸业有限公司、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舞钢市海明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巨龙淀粉实业有限公司。本季度监测时,平顶山市运发纸业有限公司由于停产无法监测,实际监测6家,监测率为85.7%。各废水重点源企业名单及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见表2(执行标准为省、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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