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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正式发布,对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要求明显提高,“没有执业药师不能开药店。”
此外,业内人士称,新规出台药品批发企业将面临洗牌。
新规规定,药品零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简言之,今后在中国,没有执业药师就不能开药店。
河南商报记者从药监部门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含新郑、巩义等6县市)共有2957家药店,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配备有执业药师。
具体规定是三环以内150平方米规模的药店需要配备两名执业药师;三环到四环100平方米规模的药店需配备一名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这也是药店审批条件里的基本门槛。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的有关负责人邹女士告诉记者,“增加设备、提高标准无疑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投入,也可以说是提高了市场准入门槛,一些规模小的药企可能会被淘汰,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保障药品质量。”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新规范从6月1日起实施,新审批药店就要按新规走。
不过,对于目前存在的药品企业,国家食药监局也为新规范的实施设置了3年过渡期,到2016年,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将依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停止其药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