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平政〔2013〕4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03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月17日  

平顶山市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生态建市”目标,根据《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以林权改革为保证,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生态建市”工作力度,突出抓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生态廊道建设工程、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建设工程、新型社区绿化建设工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及农田防护林等重点林业工程,全面提升全市整体绿化水平,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人居环境优美、生态系统稳定、林业产业发达、生态文化丰富的森林城市。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市计划安排林业生态建设总规模15.4万亩,其中新造林和补植补造8.9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6.5万亩,全面完成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迎接国家验收。

    三、重点工程

    (一)山区生态体系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3.11万亩,重点安排在舞钢市、鲁山县、叶县、宝丰县、新华区、卫东区等县(市、区)。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0.1万亩,重点安排在舞钢市、鲁山县、叶县、宝丰县、郏县境内的平原农田区,以提高林业对平原农业的防灾减灾能力。

    (三)生态廊道网络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0.71万亩,主要是对漯平洛高速、许平南高速、郑尧高速、焦桐高速、平桐路、北环路、南环路、311国道(鲁山段、叶县段)等公路沿线及城市主要道路出入口进行绿化提档升级,初步形成以高速、国道、省道、城市环线为重点的城市生态廊道。其中,叶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许平南高速、焦桐高速、平桐路、311国道叶县段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400亩;宝丰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郑尧高速宝丰段两侧绿化1200亩;鲁山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311国道鲁山段两侧、郑尧高速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000亩;郏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郑尧高速两侧绿化提档升级1000亩;新华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两侧绿化提档升级200亩;湛河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平桐路、南环路等两侧绿化,新植200亩;新城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漯平洛高速两侧绿化提档升级100亩。

    (四)新型社区绿化工程。总规划面积0.54万亩,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搞好新型社区及村镇绿化,重点在新型社区、乡村道路、村镇周围、村内道路两侧及农村居民房前屋后进行绿化美化。

    (五)用材林及特色经济林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1.97万亩,主要安排在近郊的浅山丘陵地区和沙河沿岸,以种植薄壳核桃、晚秋黄梨、石榴、杏、桃等名优特小杂果为主,与往年发展的经济林连成一片,形成区域特色明显的名优经济林观光采摘林业园区。

    (六)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提升工程。总规划面积1.5万亩,利用城郊区位优势,发展林木种苗和花卉产业,逐步培育一批有地方特色、有区域优势、有技术支撑的花卉产业基地。该工程重点安排在鲁山县、宝丰县、叶县等县(市、区)。

    (七)补植补造工程。总规划面积0.97万亩,重点对去年造林成活率低于85%的地块进行补植补造,主要安排在叶县、鲁山县、宝丰县、郏县、卫东区、湛河区、新城区等县(市、区)的通道绿化。

    (八)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总规划面积6.5万亩,其中4个国有林场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安排2.75万亩,退耕后续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安排1.5万亩,其他抚育和改造安排2.2万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机制,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县域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公益广告、新闻媒体、信息平台,以及召开动员大会及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美丽鹰城”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植树造林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中的重要意义。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倡“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尚,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市上下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积极性、主动性,真正形成领导干部带头示范、有关部门全力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响应、广大群众踊跃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投人,多元融资。为确保完成2013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任务,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市、区)政府要为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提供经费保障,特别是高速公路生态廊道的抚育改造提档升级、白龟湖上游水源涵养林建设、城郊绿化、新型社区绿化、园林绿化苗木花卉产业等工程在资金上给予补助。要按照“政府规划、市场运作、业主经营、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造林机制,加大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力度,积极探索以资代劳、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努力缓解林业行业资金不足的问题,广泛吸收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确保圆满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任务。

    (四)狠抓质量,强化检疫。坚持使用本地优质苗木,凡用于我市造林绿化(包括景观林、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及其他各类工程绿化)的苗木都必须经过检疫检验,持有 “两证一签”(苗木检验证书、植物检疫证书和林木种苗标签),对栽植无“两证一签”苗木的造林绿化工程,将不予验收、结算和补助。“两证一签”由苗木调入单位或绿化造林施工单位保存2年备查,确保苗木质量。积极实施股份制、合作制、大户承包、租赁等多种造林形式,采用挖掘机整地和专业队造林的方法,提高造林质量。

    (五)加强管护,确保成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林木管护的重要性,把林木管护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常抓不懈。按照“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加强林木管护,完善管护措施,落实管护制度,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爱林护绿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管护制度,明确管护责任,全面推行新造林管护责任追究制。要坚持“谁栽植、谁收益、谁管护”的原则,建立管护组织,配备专职护林员,将管护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把管护工作落实到人头、山头、地头,做到管护措施到位、管护人员到位、管护经费到位、管护责任到位。要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各级林政、森林公安和乡村护林巡逻队要严格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林木、毁坏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六)强化督导,严格奖惩。今冬明春,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挥部将组织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对各重点工程规划设计、施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各重点工程的宣传力度,并进行跟踪报导。各县(市、区)也要抽调技术人员组成督导组、服务组,对苗木标准、造林质量、成活率、管护措施等进行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限期整改。各县(市、区)要在2013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造林绿化任务。4月下旬,市政府将组织人员对承担全市“创森”任务的单位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市、区)和乡镇予以表彰;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及有关乡镇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平顶山市2013年林业生态建设及“创森”工程造林绿化任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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