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123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总结2012年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着力于保障改善民生,产业促进发展,大力推进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物业服务市场培育监管、房地产市场规范监管、房屋登记管理与物权保护、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等重点工作,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加强住房保障建设与管理,加快实现“住有所居”工作目标。保障性住房项目新开工18个、14835套102万平方米,投入资金42.2亿元,完成省定目标的102.4%,占住宅开发面积的24%;新建、续建项目基本建成15262套,完成省定目标的101.7%;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11168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811.7万元、5614户,住房困难家庭完成保障16782户,较好的完成了省、市确定的住房保障任务,得到了国家稽查、审计和省政府考核的充分肯定,荣获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先进单位等20余个单项荣誉。政策体系更加完善。提请市政府转发了豫政〔2011〕84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的通知》,会同监察部门出台了《平顶山市住房保障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同时拟定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办法以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分配登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交易和产权管理制度体系。管理模式更加优化。建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台账管理准入与退出制度,将市政府领导请到前台,携房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人员,对申请建设的20多个项目逐一实地勘察、评估,纳入全市建设项目台帐和项目储备库,给予绿色通道和税费减免政策支持,对已纳入台账但推进迟缓的4个项目坚决进行清退,形成了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管理的激励机制。同时实行班子成员分包项目、定期巡查、项目建设周报和重要问题通报等制度,提请市政府召开住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12次,开展项目全市巡查3次,全面加强手续办理的统筹协调和进度管理,摸索出了一条各部门分工协作和市、县(市、区)、建设单位逐级负责,齐抓共管、克难攻坚的建设路子。保障房建设和管理更加高效。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建设主体从社会为主导向政府为主导转变,市、县(市、区)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规模8382套,占总规模的56.5%,除争取国家和省级补助、奖励、投资资金4亿元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直接和间接投资规模达到6.2亿元。二是区域布局从县区为主体向市区为主体转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城市中心区项目13个9309套,占67.2%。三是保障模式从产权房为主导向租赁房为主导转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模达到8600套,占年度总规模的58%。四是工作目标从保障民生向服务发展转变,及时调整工作站位和发展角度,在新城区、舞钢市、宝丰县、石龙区等4个产业集聚区布局大型公租房项目4个,总规模达到8310套,可以安置产业职工近4万人。其中新城区德馨苑项目是全省政府投资规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项目之一,建设住房4012套,可以保障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近2万人,成为新城区及其产业集聚区招商引资、加快发展的重要保障。保障房分配更加公平公正。在全省住房保障系统第二家建立了高效运行的信息系统和门户网站发布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和社会媒体、各级政务公开栏等宣传途径,实现了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计划、分配房源、保障对象、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五个公开”。宝丰、舞钢相继举行了经济适用住房摇号仪式,电脑摇号配售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为进一步完善电脑摇号配售制度,市住房办对三次摇号未中家庭专门安排一次集中摇号,对四次摇号未中家庭直接分配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了住房困难家庭多次摇号未中问题,实现了分配管理规范化和人性化的统一。建立了信访举报受理机制,开通了投诉举报热线电话,会同市纠风部门以骗取保障房和补贴为重点,积极查处违规申报、违规审批行为132起,全面加强了住房保障的准入退出管理。同时,初步建立了覆盖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的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设立了公租房日常管理机构,为实现住房保障信息化、规范化和加强后期管理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物业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加强物业服务产业化和物业管理市场化、规范化等工作,全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承办了全省物业管理工作座谈会,吸引了黑龙江黑河市等省内外城市来我市考察学习。积极培育物业服务产业。组织召开了全市物业服务业发展大会,组建了全省首家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引导企业开展多元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在全国率先启动物业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了企业信息数据库和指标体系,制定了物业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计划,开展了物业服务产业园区筹建工作,加强银企合作,拉伸产业链条,加快物业服务产业孵化、发展。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已达218家,同比增长32.9%。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市场管理机制。全面实行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制度,引导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通过市场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推行《物业管理项目备案证书》制度,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提升行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物业服务从业队伍素质。依托教育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专业人才培训,在全省率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物业管理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物业管理师初始注册和执业管理工作,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保安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物业服务项目综合管理水平。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明确了各县(市、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内设机构,进一步健全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物业管理区域等五级社区物业管理体系。召开全市业主委员会建设大会,指导湛河区成立了全国首个业主委员会与居民小组合署办公的自治组织,新华区成立了全国首个业委会、居民小组、党小组“三合一模式”自治组织,全市已备案业委会14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项目19个。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规范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09.3亿元,同比增长44.8%;新建商品房503.7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0.4%;办理商品房预售268.7万平方米,合同备案登记135.4万平方米。市区商品房销售大幅增长,全年销售9243套、93.79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43.3%、20.9%;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商品房均价3291元/平方米,房地产市场呈现开发投资持续增长、销售量大幅增加、房价基本平稳的运行态势。加强商品房预销售市场监管。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严禁商品房分层、分单元预售,加强预售价格申报、审核管理,杜绝阴阳合同,防止税费流失。成立了预售资金监管办公室,颁布实施《平顶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纳入监管项目52个、166栋,监管资金7.21亿元,保证预售资金的专款专用、合理使用。开展商品房销售市场专项整顿,实行监察执法内部联动和查处分离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24小时监控,纳入监管项目124个,通过市局网站和社会媒体及时发布开发项目预售证办理情况和消费警示,立案查处违规预销售行为21起。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开展房地产经纪行业专项检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荣获了全省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先进单位。加强行业指导和人员培训,培训人员800人,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房地产经纪协理人资格570人;发展房地产中介机构及分支机构38家,同比增长41%,持证上岗率达到95%。出台实施《平顶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监管存量房交易2220件、资金2.3亿元,确保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监管。贯彻落实《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开展房屋租赁市场专项整顿活动,立案查处违规租赁行为26起,结案19起。建立了房屋租赁信息台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面积43.6万平方米,核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5197本。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信息统计、市场监测和发布管理,及时向住建部编制、上报平房指数,通过市政府《政务要闻》每月发布《房地产市场监测快报》,为政府决策、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提供信息支持,信息系统建设管理经验在全国进行交流并推广。
(四)加强房屋登记管理与物权保护,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解决疑难问题为抓手,以提升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标,进一步规范、优化房屋登记服务,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万多件,房屋所有权登记421.3万平方米,加强了房屋产权管理与居民物权保护。严格落实房屋登记行为规范。认真贯彻《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房屋登记官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取得房屋登记资格人员已达113人,通过率50%,全员持证上岗率90%,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提升房屋登记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服务承诺20条,按时办结率、档案信息入库率均达100%,普通登记实现了当日办结,即办件率达到32%。严格落实质量抽查制度和错案追究制度,办件质检合格率100%。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200多次。积极解决房屋登记疑难问题。实行房屋登记审核委员会制度,对房屋登记疑难件的可行性和风险进行集体研究、综合评估,建立了依法解决房屋登记疑难问题工作机制。开展了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专项调查,摸清了市区325个单位、7.8万套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底数。重点排查黄楝树小区房屋93栋、5260套、55万平方米,拟定上报了《平顶山市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工作,舞钢市积极探索房屋登记新思路,为新型农村社区居民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提升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市区、舞钢、宝丰依托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房地产档案信息化管理,管理卷数达到60余万卷。其中:市区30万卷档案全部完成了数字化工作,实现了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同步管理,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首家荣获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称号。舞钢已建立三维立体档案库,进一步夯实了房屋登记和物权管理工作基础。
(五)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保障群众居住安全。不断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房屋维修管理,提高房屋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出台《平顶山市房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房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加强房屋安全应急管理,提升了处置房屋使用安全突发事故能力。加强房屋安全跟踪监测,对开源路丹尼斯等项目进行了跟踪监测,出具了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了意见建议。组织人员参加了房屋安全鉴定师资格培训,全市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切实加强公共场所、中小学校房屋安全管理和危旧房安全鉴定工作,开展洗浴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玻璃幕墙安全排查,排查房屋156栋、115万平方米,完成鉴定项目103个、25.4万平方米,连续十年荣获全国房屋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不断强化房屋维修管理。房屋维修资金新归集7050万元,归集总额达到2亿元,为全市28000多套住宅建立了“养老金”。建成房屋维修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房屋维修资金缴存、利息和支付使用等信息的网上查询。建立健全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已为亿昇城市花园小区办理了维修资金使用手续。鲁山、舞钢等县(市)初步开展了房屋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使用安全。
(六)加强党风政风建设,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加强各级党组织自身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警示教育,加强决策监督、财务监督和成本监控,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初步形成覆盖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提高了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若干意见,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改会风,改文风,优化了部门政风和队伍作风。加强信访稳定工作。以住房保障建设管理、物业服务市场培育监管、房地产市场规范监管、房屋登记管理与物权保护、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信访专人负责、专项督查和限期办结制度,加大工作力度,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网民留言、来信来访等110件,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100%,树立了政府部门良好形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信息宣传奖励机制,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全年发表信息宣传稿件722篇,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位居前列。发挥群团组织作用,举办了“正气实干讲奉献、创先争优展风采”演讲比赛,参加了全市广播体操比赛并荣获金奖,开展了羽毛球比赛、义务献血和献爱心活动,进一步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
2012年,全系统完成了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工作任务,成绩来之不易。这得益于市委、市政府、各级各部门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得益于我们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工作首位,坚决执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得益于我们干部职工队伍爱岗敬业,甘于吃苦,勇于奉献。在此,向关心支持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的市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向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发展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保障性住房配建和分配、交易管理的制度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住房保障的信息共享机制尚需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房地产市场部分领域存在明显短板,市场执法尚未找到治本之策,信息统计和预警预报尚需进一步加强;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工作尚无实质进展,房屋登记中的涉法涉诉问题,尚需从体制机制上加强应对;物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尚需加快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3年重点工作
2013年是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巩固发展的关键一年。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要求统领下,以“保安居、促发展”为宗旨,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为重心,以改进系统工作作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障,强基础、精管理、优服务、争先进,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屋登记和房屋安全管理,促进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保障民生安居、优化城市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工作思路,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加强项目集中建设和配建管理,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21个123万平方米,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增任务14517套。加强续建项目管理,基本建成11512套。严格实行准入管理联审联批制度和保障性住房限期分配制度,具备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完成分配80%以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建成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完成历史档案数字化工作,初步实现住房保障房源、对象、审核、退出的全程化、日常化和数字化管理。加强政策研究和机构建设,出台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办法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办法等有关制度,成立保障性住房管理公司,实现保障性住房进退有序、并轨运行、统筹管控、规范管理。举办保障性住房建设摄影大赛,集中展示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成效,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的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
(二)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深化物业管理进社区活动,加强城市社区业主委员会和居民小组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物业管理保障机制。积极开展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全面提高旧住宅区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建立和完善旧住宅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启动实施市级物业服务产业集聚区建设计划,积极扶持物业服务集团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推行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制度,进一步健全物业服务价格管理机制。整顿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不断完善物业服务行业统计制度,推进物业服务规范化、产业化,提升物业服务产业在第三产业中的位置和比重。
(三)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实行信用分级管理制度,出台《平顶山市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充分发挥房地产业协会作用,加快建立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定期发布房地产企业信用报告。加大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管力度,监管率达到100%。加强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备案企业达到50家,从业人员规模突破1000人,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二手房交易网上备案制度,疏堵并举,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建立工商、税务、公安、计生等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巩固商业用房租赁管理成果,积极推进私房租赁管理工作,新增商业用房全部纳入管理。加强房屋租赁备案统计分析工作,每季度发布租赁市场规模、价格等数据,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租赁管理。抓好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系统、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物业服务市场监管系统、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系统等系统建设,市、县共建,统筹推进,实现系统全覆盖和市场信息全面统计与分析。
(四)加强房屋登记管理与物权保护。严格执行《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加强房屋登记队伍建设,完善登记质检机制,提高房屋登记质量。加强房屋登记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健全疑难问题审核委员会集体研究制度,进一步完善依法登记、为民行政的物权保护长效机制。出台《平顶山市处理国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若干意见》,稳步推进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登记办证工作,提高房屋产权登记率,加强房屋产权规范管理和居民住房物权保护。进一步加强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加快三维立体档案库建设,积极推进县(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基本实现全市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
(五)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监管。积极应对房屋安全管理的新政策、新形势,依托市场,积极履职,提高房屋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抓好房屋安全管理和鉴定工作,重点对全市由住宅拆改成商业用房、已经过安全鉴定超过五年的门面房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使用安全。以用促归,进一步优化房屋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流程,全面提高业主认同度和支持力,加强房屋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探索开展旧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提升旧住宅使用功能和居民物业保值增值能力。
(六)全面强化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公务员队伍、审批服务队伍和监察执法队伍建设,确保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队伍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紧紧抓住住房保障建设分配、商品房预售审批、房地产中介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批、房屋登记和房屋安全等事关民生的关键领域,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要事项等的全过程监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度和督查督办制度,积极稳妥地办理好人大、政协提案和各种信访案件,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培训和文明教育。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定点帮扶、职工捐款、文体娱乐等活动,开展技术比武和劳动竞赛,积极发现培育技术拔尖人才和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加系统精神正能量,促进文明建设新提升。
同志们,今年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工作十分繁重,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十八大精神,团结拼搏,狠抓落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做出新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