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配备出国家标准 每班至少俩专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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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通知,要求各地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下称《标准》)配备幼儿园教职工。

  按照《标准》,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1∶5~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7~1∶9,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或配备3名专任教师。半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与幼儿比应达1∶8~1∶10,保教人员与幼儿比应达1∶11~1∶13,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寄宿制幼儿园至少应在全日制幼儿园基础上每班增配1名专任教师和1名保育员。

  单班学前教育机构,如村学前教育教学点、幼儿班等,一般应配备2名专任教师,有条件的可配备1名保育员。

  目前郑州市区的不少公办园可以达到,但实际上,有些幼儿园虽然专任教师数量达标,但班额却是超标的,有的幼儿园班额甚至逼近40人。

  该情况在一些民办园表现得更明显。《标准》明确,对于已设的幼儿园师资配备不达标的,三年内要逐步达标,新设幼儿园师资要按新标准配备。

  前几天,在免费师范生招聘会上,商丘市第二幼儿园园长王茜呼吁,政府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同时,也应加快学前教育师资的培养。(记者 吴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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