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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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省农民兄弟迎来了一个令人振奋的好消息:《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发布实施。《实施意见》倾力为农民谋福祉,政策利好多多,工作亮点频频。

  利好之一:不让种粮人再吃亏

  尽管近年来对种粮农民的各类补贴不断提高,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辛辛苦苦一季粮,不如打工一个月”的现状。《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大农业补贴力度,不断强化农业补贴政策,加快让农业获得合理利润、让农民收入持续较快提高。要完善补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同时,继续实行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推进农机以旧换新试点。

  利好之二:打通农民融资难的瓶颈

  《实施意见》要求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打通困扰种粮农民多年的贷款难、融资难的瓶颈:加大金融政策对农业农村的支持力度,持续增加农村信贷投入,确保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继续发展农户小额信贷业务;加大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县域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投放;加大对科技型农村企业、科技特派员下乡创业和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的信贷支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农业信用担保体系。

  利好之三: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

  《实施意见》要求用5年时间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采取奖励补助等办法,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等。

  亮点之一:让农民享受到和城里人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

  《实施意见》强调,加快构建城乡统筹、城乡平等、城乡互动、城乡一体的体制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使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鼓励农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并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加强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亮点之二: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创新是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核心和基础。《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农户采用先进实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农业生产经营方式。

  亮点之三:让农民钱袋子越来越鼓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而我省目前农民收入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是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实施意见》着重强调,要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提出通过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等四项关键举措,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记者 苑海震 胡心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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