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3〕9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024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3日 平顶山市201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
一、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工作
(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有计划、年底有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安排部署。
(二)健全行政首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听取2次以上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措施。
(三)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进行考核。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对所属行政执法机构上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进行了考评和奖惩。
(四)按照要求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政府法制机构独立设置、职责明确界定,人员编制适应工作需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建设情况应达到规定的标准。
(五)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要求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六)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县(处)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专题法制讲座。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的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每年至少组织2次科级干部专题法制讲座。
二、行政决策程序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等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二)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
(三)建立规范性文件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公布、备案审查、清理、评估等制度,完善本地、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率达到100%,向市政府备案率、按时率、合法率均达到100%。
(四)县(市、区)政府对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及时纠正下级机关违法和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审查结果。
三、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工作
(一)按照要求完成省政府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实施意见的宣传、学习、培训及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工作。
(二)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备案率、及时率达到100%。
(三)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率达到100%,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合格率达到100%。
(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按照省政府要求加强重点系统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
(五)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程序、标准等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强制等决定,按时办结率达到100%。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理工作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查处率和向上级报告率达到100%。
(七)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按要求参加全市案卷评查活动。
(八)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调整、公布行政执法依据,并根据行政执法依据变化情况,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职责。
(九)舞钢市、叶县按照省定目标和我市的部署,及时完成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调解工作
(一)按照要求做好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
(二)严格落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统计报告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向市政府报送备案率达到100%。
(三)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审结率达到100%。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率达到100%。
(四)经市政府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维持率不低于80%,本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不低于80%。
(五)2013年底前,按照要求建立本地、本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法制机构牵头、相关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
(六)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按照要求梳理行政调解依据,科学界定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五、依法行政信息宣传、培训及政府法制日常工作
(一)提高依法行政工作信息撰写质量,全年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量不少于5篇。
(二)按要求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宣传月活动,全年组织有特色、有声势的依法行政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三)按照要求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统一组织的政府法制业务和行政执法业务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法治化水平。
(四)按照要求完成市政府统一部署的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