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二次开奖”活动方案公告

文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174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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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作为经济领域重要的收支凭证,其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使用量不断增大。但一些纳税人为自身经济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使用假发票、拒开发票或使用作废发票损害消费者的权益,逃避纳税义务。如何更加深入地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是全市地税系统一直以来的工作重点。2012年8月份,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建立打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24小时快速反应机制,对遏制发票违法违章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为巩固“快反机制”运行的成果,规范税收秩序,为纳税人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也为税务机关及时打击各类发票违法违章行为提供案源线索,遏制各种造假、用假行为。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发票“二次开奖”活动,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索要发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社会参与、全民监督、高压震慑的舆论监督氛围。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保证发票“二次开奖”活动顺利开展,经市局研究决定成立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票“二次开奖”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马军安

副组长:陈煦 孟永强 乔晓明 徐朝民 马建鹏 温玉茹陈浩杰 沈增旺

稽查局、征管科、电子税务中心、办公室、计财科、发票管理局为小组成员。总会计师温玉茹主抓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宗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发票“二次开奖”活动的实施与协调。

二、方式方法

发票“二次开奖”采取摇奖的方式。摇奖活动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计算机数据库采集参与摇奖活动的发票号码和发票防伪码,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群众代表的监督下通过计算机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奖项的设置,依照从低到高的顺序从消费者登记的有效发票中产生。

中奖号码将在开奖活动结束后在平顶山日报、平顶山晚报、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消费者可登陆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也可在各县(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公告栏内查询。

三、参与摇奖活动的发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规定。

2、必须是个人消费取得的合法有效的发票,非个人消费行为取得的发票不在本次活动范围之内。

3、参加摇奖活动的“定额发票”必须是票面印有刮奖区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4、参加摇奖活动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必须是2013年4月1日以后通过互联网在线开具的发票。

5、参加摇奖活动的“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有奖定额发票”必须是消费者2013年4月1日以后消费取得的发票。

6、手工发票不参与摇奖活动。

7、每张发票只能参与一次发票摇奖活动。

符合以上条件的发票必须是消费者从平顶山市范围内纳税人处取得,并由平顶山市地方税务机关发售的发票。

四、发票摇奖活动参与方式

个人消费者取得的发票在一次刮奖后,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发票摇奖活动:

1、登录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进入发票真伪查询系统,按照页面提示输入发票相关信息。

2、拨打12366-2,根据语音提示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等相关信息。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十万元左右轿车一辆;

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六万元左右轿车一辆;

三等奖28名,奖励价值一万元左右的物品。

六、时间安排

本期发票摇奖活动定于2013年4月8日正式启动,届时,消费者可按照以上公布的参与方式登记发票参与摇奖活动。开奖时间定于2013年10月份和2014年4月份。

参与2013年10月份摇奖活动的发票登记日期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

参与2014年4月份摇奖活动的发票登记日期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七、公证事宜

发票摇奖公证事宜由发票摇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八、兑奖办法及注意事项

1、自发票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1天)为兑奖时间。逾期未兑出的奖项视为自动放弃。

2、中奖者兑奖时,应持与中奖发票号码一致的发票原件和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兑奖,经兑奖税务机关进行发票真伪鉴定后,留存复印件即可兑奖。

3、消费者获得的中奖所得应按照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兑奖

(1)中奖发票遗失或损毁的;

(2)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

(3)未按规定缴销的发票;

(4)未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无法辨认的发票;

(5)票面有涂改痕迹,发票票面破损,票号无法辨认的发票;

(6)项目填写不完整的发票;

(7)超过兑奖时间的发票;

(8)兑奖人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发票;

(9)转借和虚开的发票;

(10)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取得的发票。

九、宣传报导

为调动广大民众索取发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采用多种形式和管道进行宣传。

1、举办启动仪式

由发票“二次开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并邀请人大、财政、公证等部门的领导以及新闻媒体和纳税人代表参加并启动发票“二次开奖”活动。

2、印发公告

由发票“二次开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社会印发宣传公告。

(1)在平顶山市地税局外部网站发布。

(2)在各办税服务厅播出滚动字幕。

(3)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告。

3、印制宣传彩页在启动仪式现场发放,并张贴在各办税服务厅、税务所。

十、注意事项

活动中如消费者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并查实的,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十一、本次活动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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