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编纂工作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3〕18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01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全面记录和反映平顶山市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取得的新成就、新成果,为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提供服务,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编纂《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全市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历史与现状。

    二、编纂原则

    (一)贯彻存真求实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坚持详近略远的原则。重点记述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进程和伟大成就。

    (三)突出特色原则。站在发展和历史的高度,以改革开放为主线,彰显改革开放的鲜明时代特色,突出地方特色。

    (四)记述历史上的失误和错误,本着宜粗不宜细的原则。

    (五)坚持保密原则,严格遵循《保密法》。

    三、编写要求

    (一)时间断限。《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记述上限为1953年2月1日,下限为2013年2月28日。

    (二)体裁。《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由序言、图片、凡例、总述、大事记、编后记、索引等组成。大事记部分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三)大事记的编写一事一条。所列条目依时间顺序排列,事件发生时间确凿者,记事到日。事件的发生有月份而具体日期不明者,记于月末,称“是月”;月份不明者,记于年末,称“是年”。同一天发生两件或多件大事,一般依事件重要程度为序逐条记述,切忌将多条大事综合记述。依次第一条开头写清日期,接着记事;第二件大事另起一行,开头加“Δ”标示,余类推。

    (四)注重条目的完整性。大事记条目一般要具备六个要素:时间、地点、人物(单位)、原因、经过、结果,注重揭示和反映事物内在联系。

    (五)篇幅要适当。条目字数以100-300字为宜,特别重大的事件不宜超过500字。

    (六)主题鲜明。必须以大事为主,涉及相关人物,切忌以人物为主,忌用一句话新闻取代大事记。

    (七)称谓。所涉机构、会议及领导人职务等称谓,首次出现用全称,重复出现用简称。

    (八)规范要求。大事记内容记而不述,力求文字精炼、用词准确,所记地名、称谓、数字和标点符号要符合出版物的规范要求。

    四、收录标准和范围

    《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主要反映我市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取得的重要成果、积累的主要经验以及召开的重要会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一系列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活动,要做到“新事不掉,特事不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建置和政区的重大变动;

    (二)人口、民族的重大变化、迁徙等;

    (三)主要组织机构的建立或撤销;

    (四)重要人事更迭;

    (五)重要外事活动或涉外事件;

    (六)新鲜事物、新生事物的涌现;

    (七)重大案件的发生及侦破情况;

    (八)著名人物在境内的活动,先进模范人物及突出事迹;

    (九)重大技术革新与技术改造,重大科技成果或创造发明;

    (十)重要工程项目的兴建及建成投入使用;

    (十一)历史古迹、古物的发现和保护等;

    (十二)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十三)重要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著述的编纂、评审及出版发行情况;

    (十四)省、部级以上领导视察及调研;

    (十五)重要会议的召开;

    (十六)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十七)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重要成就和成果以及经验教训;

    (十八)重大体育运动比赛举行及夺标情况;

    (十九)严重自然灾害的发生及抗灾情况,重大事故发生及其善后处理情况;

    (二十)奇异的自然现象或奇人奇事;

    (二十一)反映大事要事的有关图片,并加注说明。

    五、时间要求

    (一)资料收集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4月30日,全市各承编单位和部门要积极撰稿,务必在4月30日之前,将稿件一式3份(加盖公章)附上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史志办(联系人:张杰杜冠豫联系电话:2665591)。

    (二)编写阶段。2013年5月,由《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编辑部对收集的稿件进行整理、编辑、修改和完善,形成评议稿。

    (三)评审阶段。严格履行初审、终审和审验制度,拟定于2013年7月召开由专家组成的评审会。

    (四)出版发行阶段。《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拟定于2013年9月份付梓出版,公开发行。

    六、组织领导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专家参与,修志机构组织实施的工作体制。

    (二)《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的编写在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由市史志办组织实施。市史志办成立《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编辑部,由市史志办主任王亚红任主编,市史志办副调研员翟红果任执行主编。

    (三)《平顶山市大事记(1953-2013)》的编修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任务重。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1名领导分管此项工作,选定1-2名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有责任心的人员承担撰稿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201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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