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嘉奖2012年度发展县域经济有功人员的决定

文号 平政〔2013〕11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16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2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贯彻发展县域经济各项方针政策,“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在破解难题中加快发展,在应对挑战中奋勇前行,全市县域经济呈现出发展速度加快、综合实力增强的良好局面。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全市上下发展县域经济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为宝丰县县委书记刘书锋、县长张庆一,叶县县委书记闫廷瑞、县长古松,郏县县委书记张国晓、县长王宏希,湛河区区委书记丁林平、区长张恩河,各记个人二等功。

    希望受到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嘉奖的同志为榜样,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凝心聚力、务实创新,努力开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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