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206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公告公示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各县(市、区)政府节能减排办、市有关部门、市公共机构节能办、重点耗能企业: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的关键一年。为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调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宣传节能低碳,在全社会树立和普及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鹰城、绿色鹰城,按照《河南省节约能源条例》和省发改委等部门《关于2013年全省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的通知》(豫发改环资〔2013〕736号)要求,我市定于在6月份与全省同步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6月17日组织开展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节能宣传月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主题是“践行节能低碳,建设美丽家园”。
二、国务院决定自今年起设立“全国低碳日”,时间为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第3天。今年6月17日是第1个全国低碳日,要高度重视低碳日活动组织安排,以全国首个低碳日为契机,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应对气候变化知识,提高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意识,在低碳日掀起节能减碳活动高潮。
三、节能宣传月期间,要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减排为重点,普及节能低碳知识,树立勤俭节约理念。要通过悬挂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
四、市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重点围绕以下内容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1、市发展改革部门要通过宣传展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普及节能低碳知识,宣传节能减碳先进典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使用,倡导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努力建设美丽家园。要会同有关部门在活动开展期间,组织开展“限塑令”五周年宣传活动。要集中开展“节能产品惠民工程”活动,广泛利用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节能产品现场演示、发放节能产品宣传图册、现场解答问题等形式,深入宣传国家节能产品惠民政策,充分调动居民用户和大宗用户购买节能产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公共机构特别是党政机关人员,参加省统一组织的公共机构“新能源、新产品、新技术” 培训暨节能产品展示会。要通过组织举办生态文明建设报告会、节能环保展览会、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开展绿色办公、节粮节水等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习惯,树立低碳办公和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要结合单位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活动,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素养。全国低碳日期间,要积极参与省统一组织的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
3、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生态文明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中,突出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在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以节能低碳、循环经济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节能低碳的绿色生活理念。活动开展期间,如条件允许要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我市企事业单位或高校的节能减排设施及节能减排产品生产企业。
4、市科技部门要通过推介交流等活动宣传推广节能减排低碳适用技术成果,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科技示范。积极配合省开展低碳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目录征集工作,积极宣传节能减排低碳的小窍门和小技巧,提高公众的节能减排低碳科技意识和能力。
5、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组织我市重点用能企业总结、推广节能增效、清洁生产的经验和技术,在企业显著位置通过悬挂横幅、设定滚动电子屏标语和布置展板等方式宣传有关节能减排低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移动、网通、电信公司发送节能减排的公益短信,倡导广大市民节能低碳、绿色生活。
6、市环保部门要通过典型案例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环保就是发展的理念,普及城市可吸入细颗粒物治理等环保知识,强化全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7、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大力宣传绿色建筑行动和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成效,开展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低碳生态城市的相关理念等宣传活动。
8、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大力传播绿色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组织实施“绿色低碳交通伴我行”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成效与经验,积极推广先进成熟的节能减排技术和产品,培育绿色交通文化,倡导绿色低碳出行,使绿色低碳成为交通运输行业和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
9、市农业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农村行活动,普及推广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低碳技术,通过技术咨询、宣传培训和生产指导,大力宣传推广适用农村的节能减排技术和适应气候变化技术,引导农民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等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10、市商务部门要组织中心商城、万家商场、丹尼斯百货、万豪大酒店等大型商场、宾馆悬挂横幅、设定滚动电子屏标语;加强绿色饭店建设,利用节能环保“百城千店”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深入开展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和“限塑令”五周年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主题为“反对奢侈、我倡议、我行动”专题活动,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11、市国资监管机构要引导国有企业带头履行节能减排低碳的社会责任,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活动。开展企业能效对标,推行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加大国有企业节能减排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提高节能减排低碳专业技能。
12、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组织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形式集中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和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事例。
13、市总工会要继续推动“我为节能减排低碳做贡献”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三比两降”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要利用各种媒体重点宣传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低碳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职工的节能减排低碳意识,引导职工为推动企业能耗和碳排放指标达到国际和国内先进水平献计出力。
14、市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参与省组织的“美丽中原我先行”主题活动,充分发挥团报、团刊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利用微博、网络、手机等新兴媒体,系统宣传节能低碳环保理念;要与相关媒体、窗口行业等开展合作,在青少年中普及低碳环保知识;要通过动漫评比、儿歌创作、环保倡议、主题征文等活动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让节能低碳活动在青少年中产生共鸣,引导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的生活理念,养成节能低碳的生活方式。
15、市妇联组织要大力实施家庭节能行动和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充分利用妇联系统所属媒体和城乡“妇女之家”平台,制作主题宣传画在公共交通媒体、社区宣传栏发布等方式,加大对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推动节能减排和绿色低碳理念深入社区、深入家庭、深入人心。
五、各县(市、区)政府节能减排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宣传方案,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的各种宣传形式,共同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月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各级节能监察(监测)机构、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协会要积极配合开展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六、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政府节能减排办公室、市各有关部门、各重点耗能企业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7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0840房间
电话(传真):2662403 邮箱:pdsfgwjn@163.com
201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