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索引号 | 000000000/2016-00142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策解读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人们还记得,今年两会后李克强总理首次与中外记者见面就提出,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使人民能够更为充分和有效地进行监督。之后,国务院第一次全体会议提出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反腐倡廉六项要求之一,此次又专门出台文件具体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过这一系列举措,可以发现一种将透明与廉洁有机结合的思路:用公开透明的阳光与正能量,推动廉洁政府建设。 从这样的角度来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之于廉洁的意义愈发凸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5年来,从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逐渐揭开神秘面纱,到网络、微博问政的方兴未艾,既让政府信息越来越走近百姓,又通过公众和社会力量的介入,形成了规范权力运行的倒逼机制。 比如,预算公开后,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花钱不像封闭状态下那么自由随意了。“三公”经费公开后,在公众审视的目光下,大手大脚、公款私用等不良现象的生存空间正在压缩。这说明:让权力公开透明,也是最有效的防腐剂。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的进展有目共睹,但也应看到,社会各方面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度在提升,期望也在提高——既要“看得见”,更要“看得懂”;既做接受者,更要做参与者;既看政府公布的,更想看自己关心的。面对新的需求和期待,政府信息公开需要“升级版”,廉洁政府建设需要在一个更加阳光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安排看,公开行政审批等信息、新增116个城市公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丰富了公开内容;既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也督促市县级政府加快晒“三公”,深化了公开进程;用好报刊等传统媒体搞公开的同时,积极发挥网站、政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则拓展了公开渠道。仔细分析,这些举措与国务院正在进行的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等改革密切相关,又体现了依法依规的行政自觉,还彰显了扩大公众参与的开放性,可谓打出了一套政府信息公开的“组合拳”,这对规范权力、约束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行为,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无疑具有积极作用。 在今天,尽管“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但仍有一些部门和干部抱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老黄历,怀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甚至有的是“屁股上有屎不敢公开”。一些人在政务公开上软执行、搞变通、应付事,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也在模糊甚至不可视状态中积聚着消极腐败的危险。因此,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入推进,需要先进技术条件,需要有力制度保障,也离不开追求政治清明的思想观念。简言之,公开不公开,关键在落实。让透明阳光一点点透进来、照开去,廉洁政府的前行之路将越来越宽阔。(郭云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