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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上午,河南省卫生厅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副处长张红涛做客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就我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相关情况接受专访。张红涛表示,目前国家基本医药制度在河南已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
概念
安全、必需、有效、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物
对于基本药物的概念,张红涛介绍,它是由世界卫生组织于1977年提出,指的是能够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保证供应、基层能够配备、国民能够公平获得的药品,主要特征是安全、必需、有效、价廉。而基本药物制度是一个全球化概念,是一个国家药物政策的核心,中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目录制定、生产供应、采购配送、合理使用、价格管理、支付报销、质量监管、监测评价等多个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
现状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我省实现“全覆盖”
基本药物制度目前的运行情况如何?张红涛表示,河南从2010年3月1日起分三批进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目前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已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全覆盖。全省共有2031个乡镇卫生院、22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5万多个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实行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另外积极探索非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省已有116所非政府办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新规
廉价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方式采购
在我省近日下发的《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中,对基本药物制度提出了新的规定。比如: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药品,以及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日平均使用费用3元以下)或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招标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对此,张红涛表示,基本药物实行集中采购是许多国家为了降低药品价格、确保及时供应采取的通行做法。不过,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比如一些生产企业恶性竞争,造成部分药品价格倒挂;有的药品配送不及时等。针对这些问题,我省此次下发的文件提出了改进措施。
张红涛说,一是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坚持以省为单位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双信封”评价办法;开展药品带量采购工作。二是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三是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监管
实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
对于未来药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张红涛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加快药品(疫苗)电子监管系统建设,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