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加勒斯特纲要》发表 专家赞其为未来合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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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发表《布加勒斯特纲要》
专家称为双方未来合作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26日在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举行。中国总理李克强与中东欧十六国领导人共同发表《布加勒斯特纲要》。这份《纲要》明确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三项原则,涵盖了双方未来重点合作的六大领域。专家赞其为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合作的首份纲领性文件,为双方未来合作更加积极、平稳地向前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欧洲部主任崔洪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份《纲要》可谓亮点频出。“既规定了合作原则,还设定了框架、落实了项目;既表达了双方的共同需求、利益和愿望,更照顾了各方的不同关注。”

    《纲要》明确提出,双方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三原则,并就彼此在投资经贸、金融、互联互通等六个领域的合作做出了具体规划。其中,有关中国与中东欧国家“促进投资经贸合作”这部分内容无论是所处位置,还是篇幅长短都能看出其分量。崔洪键认为,中国与中东欧当初“走到一起”就是因为投资经贸合作需求,而且这种需求还在随着双方关系的发展在增长。《纲要》的相关表述充分说明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的性质——“共同发展、合作共赢”。

    “它第一条就谈到‘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致力于促进相互投资,提升经贸合作规模和水平。’这当然毫无疑问是大家的共同需求,但它紧接着就说‘在扩大贸易规模的同时,减少现有贸易不平衡现象’,这就充分照顾了中东欧国家的利益与需求。因为中东欧国家在对华贸易中处于逆差地位,换言之,它们需要扩大对华出口,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在对外经贸合作中强调的‘平等、共赢’原则,就是大家要注意利益的平衡,只有这样才能做大。这很好地体现了中国在对外经贸合作中的成功作法。”

    《纲要》还说,2014年将成为“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投资经贸促进年”,而在这一年间,双方将举行部长级会议、专题研讨会、论坛,商品展等,通过从政府到民间的一系列各种形式的活动,促进彼此的投资经贸合作。而在互联互通、金融等领域的合作规划,在崔洪键看来可圈点之处颇多,涵盖了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可合作的所有方面,既具战略性,又有非常具体的目标,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崔洪键更强调,要注意这份《纲要》的出台背景。中国最早提出加强与中东欧国家的合作愿望时,不仅中东欧国家内部,更有来自于欧盟方面的疑虑。在去年举行的首次中国——中东欧国家领导人会晤上,中方提出推动合作的“十二项承诺”。短短一年间,就能由中方的承诺变成表达双方共同意愿的《纲要》实属不易!这一文件表达了中方的诚意,也充分显示了双方合作的坚定基础。

    “从这一年中的实践中,中东欧国家看到了中国政府的诚意,而且也看到了合作的成果。在这样的背景下,这一次布加勒斯特的领导人会晤,才能达成这么一个凝聚了双方的共同意愿,同时也照顾到双方的共同利益的纲领性文件出来。从去年的‘十二项承诺’到今年的《布加勒斯特纲要》,实际上表明了中国和中东欧国家的合作已经迈上了正轨。”

    崔洪键同时指出,中国和中东欧国家合作前景美好,但任重道远。中东欧国家之间具有很强的差异性,而中国一国和中东欧16个国家开展合作,需要在这种差异性中间去寻找共同点。双方还会经历一个相互熟悉,相互磨合的阶段。比如投资经贸合作方面,中国企业进入中东欧国家市场后需要尽早熟悉当地的各种环境,按照当地的规则来运作。如果出现问题,双方能否尽快找到解决办法,都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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