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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记者韩洁、高立、徐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6日联合对外发布消息,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这是我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 当前我国为何要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递延纳税政策传递出哪些改革导向?要撑起养老保险体系“第二支柱”,还有哪些工作要做?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权威专家。 中国版“递延纳税”亮相 助推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建设 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在我国还是个新鲜词汇,但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已是很普遍的事情。而国外企业年金发展良好的背后,都离不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推动。 此次财政部等三部门研究出台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就是在研究借鉴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对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体系的完善。 根据三部门发布的通知,在年金缴费环节,我国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此外,我国对个人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基金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实际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递延纳税政策对个人的好处首先就是税率降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解释称,个人所得税是按照累计税率来征收的,收入低,适用的税率也低。退休后的收入一般比在职时收入要少,所以补充养老金对应的税率也较低。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税款现值大大降低。如果现在单位给你发1000块钱,假定边际税率10%,你就要缴纳100块钱的税。如果这1000块钱作为企业年金缴费,虽然几十年后领取时也要缴纳100块钱的税,考虑到货币的时间价值,这100块钱的价值也就寥寥无几了。”朱青说。 财政部税政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年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出台后,年金参保者均可享受递延纳税的好处,相当一部分参保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个人所得税税负。 做大补充养老保险板块 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社会,很多人担心,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否有助于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我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推动建设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除了作为第一支柱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及职工自愿建立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被视为第二支柱,第三支柱为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多支柱、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以美国为例,整个养老保险体系分为4:4:2结构,40%是国家出,40%靠补充养老保险,20%靠个人商业储蓄养老。 朱青认为,当前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第一支柱已初具规模,且正在完善。但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发展还比较滞后。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指出,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制度仍处在起步和推广阶段,还没有实现广覆盖。“递延纳税政策以税收优惠促进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有助于推动我国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完善配套制度 吸引更多企业和单位建补充养老保险 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占全部职工比重还不到10%。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企业效益不佳的背景下,如何吸引更多企业和单位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必须面对的挑战。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指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推广需要一定的条件。国家在起步阶段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补充养老保险更快发展,是非常有必要的,也有助于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 靳东升认为,如何实现对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的规范管理,是发展壮大补充养老保险的关键。除了配套税收优惠政策,还应制定高层次的法律法规,使补充养老保险金管理走向规范化。 朱青认为,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可以进行证券投资,由专业机构运作。未来企业年金能否快速发展,还取决于资本市场是否完善以及投资回报的高低。如果用于投资的这笔企业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率较低,职工还是不愿意参加。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公司总裁林岱仁指出,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一旦发展起来,有助于个人增加现期的消费,扩大内需。同时随着年金规模的扩大,也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