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平政〔2013〕62号 | 索引号 | 005452065/2013-00040 | 关键词 | |
主题分类 | 政府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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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已经2013年11月22日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2月4日
平顶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
2007年,河南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来,平顶山市认真组织实施了《平顶山市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2008—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林业生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一是造林绿化成效显著。全市共造林95万亩,完成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地区防护林、造林补贴试点、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等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2012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364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87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1.2%。二是林产基地及林下经济发展迅猛。目前,全市已建成以核桃、柿、梨等为主的经济林40余万亩,以杨树、泡桐等为主的速生林60余万亩,以油桐、黄连木为主的能源林20余万亩。发展林下种植养殖及采集加工面积9.12万亩,年产值4.43亿元;花卉苗圃经营面积2.1万亩,苗木生产销售人员达到3000人,带动劳动就业3万人,年销售收入1.2亿元;2012年,我市森林旅游共接待境内外游客2532.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18.9亿元。三是林业生态效益显现。2012年,全市林业生态效益总价值为237.51亿元,森林固定二氧化碳468万吨,相当于全市工业用煤二氧化碳排放量的45%,减缓了温室效应,实现了间接减排,提高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四是林业生态文化建设成绩斐然。全市建设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处,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6处,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国家级森林公园3处,国家级湿地公园1处,国家城市湿地公园2处,省级森林公园4处,市级森林公园17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总面积达90万亩。目前,《规划》确定的生态工程造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林业产业总产值等主要目标全面实现,10个县(市、区)全部建成林业生态县,我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但是,我市林业生态建设还处于低档次水平,距离全省乃至全国林业先进地区还有较大差距。森林资源总量不足,人均资源占有量少;林分结构不合理,低质低效林林分偏大,林地利用率、生产力低下,林业产业缺乏区域特色,缺少明星企业和龙头企业,支撑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仍是制约我市林业发展的瓶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完成和实现森林资源“双增”目标,加快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步伐,依据《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提升工程规划(2013—2017年)》(豫政〔2013〕42号印发),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第一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注重质量,依靠科技、改革创新,改善民生、统筹兼顾”的原则,深化林业改革,转变林业发展方式,提高林地生产力和林业产业集约度,实现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双增”,为建设美丽鹰城作出新的贡献。
第二节 建设目标
到2017年,森林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市森林面积、蓄积量稳步增加,林种树种结构趋于优化,森林、湿地等系统功能大大增强,木材及其他林产品有效供给稳步增加,林业主导产业快速发展,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形成,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一、总体目标
——造林(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45万亩,森林面积达到3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3.2%。
——森林抚育和改造40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1200万立方米以上,森林植被总碳储量达到800万吨以上,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300亿元以上。
——林业产业年总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形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1个。
——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平均达到1500元。
——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7个。
到2020年,全市森林面积达到42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35.8%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00万立方米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56亿元;形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林业产业化集群15个;年林业生态效益价值达到350亿元,其中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300亿元,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50亿元。农民来自林业的纯收入达到2000元以上。
二、具体目标
——沟、河、路、渠、湖库周边宜绿化地段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平原农区防护林网、农林间作控制率稳定在95%,城镇、社区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
——林地生产力达到4立方米/亩。
——主要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13万吨。
——花卉苗木种植面积保持在7万亩。
——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达到30万亩,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10个。
——商品材年产量达到20万立方米左右,人工林商品材供应率达到90%左右,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森林防火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下。
——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湿地面积达到4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44%以上;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90%以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80%以上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
——建设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5个,总面积1.2万亩。全市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0%以上。
——对全市1907株古树名木全部进行挂牌保护。
——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达到15%。
——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达到2个。
第二章 总体布局第一节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布局
根据我市的自然区域特征,参照《河南省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 》和《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将全市划分为伏牛山、外方山山地生态区、平原生态涵养区、矿山植被修复区、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和沿沙、汝、澧、洪河等淮河支流生态保育带,形成“三区两带”的区域生态网络。
一、伏牛山、外方山山地生态区
该区域涵盖了全市10个县(市、区)的所有山地、丘陵岗地,涉及64个乡镇,按生态功能区划分属伏牛山生态亚区。主要在鲁山县、叶县、舞钢市南部,归属伏牛山和外方山系,一般海拔在300米以上,最高峰尧山海拔2153.1米,年均降水800—1200毫米,土壤类型主要有棕壤、黄棕壤、黄褐土等,是我市的主要生态屏障和主要集水区,生态区位十分重要。丘陵区主要集中在鲁山县东南部、汝州市中部、郏县北部、宝丰县西部及平顶山市区周边,一般海拔在300米以下,年均降水在600—1000毫米,气候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气候区,土壤以黄褐土、褐土、砂姜黑土为主,区内植被覆盖率低,降水少,蒸发量大,土壤瘠薄,树木生长缓慢,治理难度较大。该区域总面积690.17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58.4%。该区内植被类群丰富,广泛分布有南北过渡带物种,主要植被类型有以栎类为主的落叶阔叶林、针叶林、针阔混交林、灌丛植被、以及人工栽培植被等。但部分地域存在相当面积的经过治理可以造林的生态脆弱的岩石裸露地和石砾地。该区有林地面积240万亩,森林覆盖率34.8%。森林质量低,部分地区水土流失严重,水源涵养功能差。
建设重点: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搞好封山育林,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加强低产林改造和中幼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
二、平原生态涵养区
该区域是全市重要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和经济作物生产区,涉及9个县(市)区的54个乡镇,总面积507.72万亩,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41.6%。该区地域辽阔,地形地貌变化不大,以堆积平原为主,海拔一般在80—200米之间,属暖温带气候区,季风性气候特征明显,干旱、干热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严重,年均降水量600—1000毫米,沙河、北汝河、澧河、洪河等淮河主要支流穿行其间,主要土壤类型有潮土、黄褐土、褐土、砂姜黑土等,土层深厚,肥力较高。该区现有林业用地60万亩,森林覆盖率12%。森林资源总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脆弱;河流沿岸水土流失多有发生;树种单一,单位面积林地生产力较低,已建的农田林网局部不够完整,部分林带残缺不全,综合防护效能没有充分发挥,不能有效抵御干热风等自然灾害的侵袭。
建设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田防护林改扩建,建立带、片、网相结合的多树种、多层次稳定的农田防护林体系,构筑粮食高产稳产生态屏障。大力发展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名优经济林和苗木花卉;高标准建设生态廊道,提升绿化的档次和质量;大力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改善城乡宜居环境;全面提升绿化美化水平,实现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
三、矿山植被修复区
全市矿区总面积35.87万亩。矿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煤、盐、铁等各类矿藏57种。由于长期开采及开发强度不断加大,煤矿塌陷区、煤厂、各类矿渣废弃物堆集区、露天采掘矿区随处可见,造成严重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加剧,人居环境不断恶化,严重威胁着矿区及周边区域的国土生态安全,对我市的生态环境产生着深远的负面影响,是生态建设的重点、难点。该区现有有林地面积5万亩,森林覆盖率14%。
建设重点:在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主要营造抗逆性、耐受力强的乔灌、针阔混交林;在人为活动相对集中区域,营造具有美化、灭菌作用的常绿、落叶混交林。
四、南水北调中线生态走廊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从南阳方城县进入我市叶县保安镇,途经叶县、鲁山、宝丰、郏县4县18个乡镇,于郏县安良镇跨越兰河后进入禹州市,在平顶山市境内全长115.53公里。该区森林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水质污染的潜在威胁较大。
建设重点:在干渠两侧营造高标准防护林带和农田林网,防止污染,保护水质安全,建成集景观效应、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生态走廊。在干渠城市和城市边缘段建设园林景观,使之成为城市重要的生态功能区。
五、沿沙、汝、澧、洪河等淮河支流生态保育带
该区域涉及舞钢市、鲁山县、叶县、宝丰、郏县、湛河区6个县(市、区),45个乡镇(办事处),总面积120万亩,林地面积42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5%。
建设重点:建设水源涵养林、生态防护林带,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防治水土流失,维护淮河上游生态安全。通过保育带建设,把沿沙、汝、澧、洪河等淮河支流生态保育带建成重要的景观林带和淮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第二节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建设布局
依托林业资源优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全市培育一批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林业产业化集群,使之成为农民增收新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区域支柱产业。
——大力发展以绿化苗木、林木良种繁育为主的花卉苗木产业。重点抓好沙河南岸以鲁山县马楼乡、张良镇、磙子营乡、张官营乡和叶县任店乡、湛河区曹镇乡为中心的万亩绿化苗木基地建设,以鲁山县团城乡、四棵树乡为中心的辛夷良种基地建设,舞钢市武功乡、杨庄乡特色城市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郏县冢头乡万亩花卉苗圃建设,郏县林场侧柏良种基地建设,宝丰县万亩绿化苗木建设,推进具有地域特色的传统花卉苗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花卉生产空间布局,逐渐树立我市绿化苗木在市场的品牌。
——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经济林基地建设。鲁山县伏牛山区大力发展以核桃、柿子、板栗、猕猴桃、山茱萸、辛夷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和以油桐、黄连木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舞钢市、宝丰县、郏县、叶县平原乡镇及平顶山周边城郊区域重点发展以石榴、葡萄、桃、杏、梨、大樱桃等为主的名优鲜果;宝丰县西部、叶县南部山区重点发展柿子、核桃、花椒等特色经济林。沿沙、汝、澧、洪河等流域和叶县、宝丰、郏县平原乡镇结合农田林网、农林间作,大力发展以良种泡桐、杨树、楸树、榆树、楝树等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及人造板为主的木材加工业。
——加快林下经济发展步伐。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引导农民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业和林禽、林畜以及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业,林下收集采摘、森林旅游业等。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舞钢市西南部山区重点发展林下养殖(羊、兔、肉鸽),林下种植中药材,郏县、宝丰县沿汝河发展林下养殖(牛、羊、鸡、鸭、鹅),鲁山县西部、西北部山区及宝丰县西部山区、叶县南部山区重点发展林下种植(药材、食用菌、经济作物)。在我市特定区域,适当开展林下驯养、繁育野生动物。
第三节 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布局
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相衔接,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博物馆和学校等生态景观或教育资源丰富的企事业单位为基础,创建一批重点生态文明、生态文化教育基地。以生态休闲旅游为重点,加强生态旅游和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挖掘和提升生态文化内涵,我市要建成1个国家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每个县(市、区)建成1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或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积极开展林业生态文明示范县、绿化模范城市、绿化模范县、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活动。
充分利用林业旅游资源,逐步培育和形成以国家级森林公园和省级森林公园为主,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辅的森林旅游分布和发展格局。以开展森林人家游、森林养生为主要方式的生态休闲旅游,加强生态旅游和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挖掘和提升生态文化内涵,形成景观丰富、功能齐全的森林旅游新格局。打造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画眉谷-六羊山-十八垛、舞钢石漫滩国家森林公园-二郎山、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香山寺等众多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第三章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提升工程
继续推进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并将国家、省级重点工程未能涵盖的建设内容,纳入市级重点工程。重点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山区营造林工程、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湿地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九大工程。工程建设总规模85万亩,其中造林45万亩(含新造林和更新造林),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40万亩。
一、退耕还林工程
我市自2002年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共完成退耕还林面积83.06万亩(其中退耕地还林22.36万亩,荒山荒地造林52.9万亩,封山育林7.8万亩)。要加强退耕还林林地管理,切实抓好各项补助政策兑现,巩固现有退耕还林成果。按照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在国家启动退耕还林二期工程时,争取将我市25度以上坡耕地全部纳入退耕范围(退耕后续造林3.5万亩,抚育改造4万亩),特别是要争取将平顶山市区北部新华区、卫东区辖区北环路以北,山脊以下所有耕地纳入退耕还林,建立以观光旅游、休闲采摘为内容的经济林产业带。
二、生态公益林保护工程
我市自2004年开始启动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共纳入公益林补偿面积47.992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33.662万亩,省级公益林14.33万亩)。在继续做好已启动的国家、省级公益林保护工程的同时,积极争取新的公益林保护工程项目。
三、造林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关于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我市积极开展造林补贴试点和森林抚育补贴试点工作。造林补贴试点工作重点安排在困难地造林项目,抚育补贴试点重点安排在退耕还林、农田林网、生态廊道、国有林场公益林等抚育项目。
四、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包括县道、河流二级支流、支渠及以上现有廊道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
现状:全市廊道总里程2260公里,其中现有廊道里程2061 公里,规划期内新增廊道里程199公里。在现有廊道里程中,适宜绿化里程1958公里,已达标绿化里程1527公里,已绿化但未达标里程205公里,未绿化里程226公里。
(二)建设内容
按照省政府要求,按照以下标准建设生态廊道(河道植树范围为干支流堤防背水侧以外,无堤段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廊道建设尽量少占基本农田)。
Ⅰ级: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四大水系一级支流及干渠。两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县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及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通过新建、抚育和提升改造,Ⅰ级、Ⅱ级廊道两侧要各栽植2行以上常绿树,Ⅲ级廊道两侧要各栽植1行以上常绿树,积极发展有地方特色的优良乡土树种,实行常绿与落叶搭配、乔木与灌木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干渠和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重要地段,适当增加宽度,实现廊道绿化向美化、彩化升级,丰富绿化层次,打造“一年四季景不同”的景观走廊。把生态廊道建设和城乡绿道建设相结合,在生态廊道建设中满足低碳出行、休闲健身、旅游观光的城市绿道,打造城乡一体的生态绿道网络,使城乡生态廊道和绿道成为生态健身旅游的最佳路线,成为农民增收的新渠道。做好各项防洪工程的绿化美化工作,丰富绿化层次,逐步打造成为水利风景名胜。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1万亩,其中,新绿化里程346公里,造林4万亩;更新216公里,造林2万亩;改造163公里,造林2万亩;抚育376公里,造林3万亩。
重点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淮河主要支流沙河、汝河、澧河、洪河两岸生态防护景观林带建设和以宁洛高速、郑尧高速、二广高速、许平南高速、焦桐高速等高速公路廊道提档升级为主的通道绿化。
1.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绿化工程。总里程116.7公里,总造林绿化面积3万亩。规划在干渠两侧建设各100米宽的生态景观林带,提高绿化水平,把南水北调水干渠两侧生态景观林带建成平顶山境内融生态、产业经济、旅游于一体的亮丽风景线。
2.淮河主要支流沙河、汝河、澧河、洪河两岸生态防护景观林带建设。规划重点是沙河上游鲁山段、湛河区段、叶县段、汝河郏县段、澧河叶县段、洪河舞钢市段,总长度350公里,按照两侧各100米标准规划设计,建成集生态防护和景观休闲功能于一体的绿色廊道。
3.以高速公路为主的通道绿化提升工程。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乡道两侧规划建设高规格的生态景观林带和生态防护林带,构建森林廊道,丰富森林景观,改善生态环境。平顶山市周边高速沿线(宁洛、许平南、郑尧)两侧各规划建设100米宽、其他高速公路两侧各规划建设50米宽的生态景观林带;铁路、国道两侧各规划栽植10行以上树木;省道、县乡道路、景区道路、二级支流及支渠两侧各规划栽植5行以上树木。
五、“百千万”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主要涉及平原生态涵养区,包括鲁山县的东南部、宝丰的东部、北部,郏县、叶县的大部和湛河区,涉及56个乡镇(办事处)。
现状:现有农田总面积450万亩,适宜农田林网间作面积280万亩,其中已林网间作220万亩,未林网间作面积60万亩。林网间作控制率为78.6%。
(二)建设内容
把农田防护林建设与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工程建设相结合,借鉴推广“新蔡模式”,各县(市、区)每年确定若干重点乡镇,综合农业、国土、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涉农资金集中使用,统筹考虑村镇、道路、河流、沟渠、农田整理等,整体推进;综合治理风、沙、旱、涝、水土流失,全面发展农、林、牧、副、渔;坚持因害设防、因地制宜的原则,优化树种结构,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实现农田林网标准化;以乡道、村道和三级支流作为骨干林带,两侧各栽植2行以上乔木;增加乔灌结合比例和绿化树种配置比例,提高综合防护能力。
(三)建设任务
规划新建农田林网规模85万亩。其中,新建农田间作林网40万亩,折合片林3万亩,改造农田间作林网15万亩,折合片林1万亩;抚育林网间作30万亩,折合片林2万亩。
六、山区营造林工程
(一)建设范围
主要涉及伏牛山、外方山山地生态区,矿山植被修复区,包括10个县(市、区)、64个乡镇。
(二)建设内容
加强困难宜林地造林、立地条件较好的灌木林地改造和未达标造林地的补植补造力度,采用人工植苗造林、封山育林和大粒种子点播等造林方式,努力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林地利用率;结合生态移民,实现人退林进;按照可持续经营理念,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提高森林生产力,维护森林生物多样性;提高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能力,增强生态防护功能;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恢复矿区森林植被和生态系统,改善矿区生态和人居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47.5万亩,其中造林2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9万亩,中幼林抚育18.5万亩。
七、城镇社区绿化、美化工程
(一)建设范围
涉及10个县(市、区)、10个省级产业集聚区和556个新型农村社区。
(二)建设内容
围绕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以社区周围、公共场所、内部道路和宅旁为重点,进行组团式、立体化绿化、美化,以乔灌为主,乔灌草藤相结合,大力发展优良乡土树种,提高常绿树和花卉配置比例,切实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按照以下标准搞好绿化、美化:外侧生态防护林要在20米以上,内部道路两侧至少各栽植1行乔木,乔灌比例达到75%以上。按照城镇和居住区园林景观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管理,营造适宜居民居住和休闲的四季常青、三季有花的园林景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
(三)建设任务
规划造林绿化任务3万亩。
八、湿地保护工程
全面加强对湿地的抢救性保护和对自然湿地的保护监管,对生态退化的重要湿地进行生态补水、污染治理、生态恢复与修复等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国家重要湿地、省级湿地保护区建设,逐步改善湿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和恢复湿地功能。
编制《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详规》,2014年正式启动建设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制定完善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成保护管理体系和科研监测体系,建设生态文化教育设施和综合服务设施。开展湿地恢复工程,进行生态保育,开展湿地保护科研活动,营造覆盖整个公园的湿地景观和湿地环境。
九、野生动植物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体系,完善尧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拯救和恢复一批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完善和新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和鸟类环志站。
第四章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提升工程
发挥林业基础产业作用,促进永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加快林业产业发展,实现兴林富民的目标。规划实施花卉苗木、特色经济林、林下种植养殖、林产工业四大林业产业工程。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新发展花卉苗圃5万亩;新造特色经济林8万亩,改造4.5万亩;林下种植、养殖面积发展到30万亩;建成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集群11个。
一、花卉苗木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0个县(市、区)。
现状:现有花卉苗木面积2.1万亩,其中,造林绿化苗木0.9万亩,园林绿化苗木1.2万亩。年产值1.15亿元。
(二)建设内容
良种壮苗是造林绿化的基础,按照《河南省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平顶山市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加快花卉苗木集群化、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建设步伐。全市范围内,要建成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花卉苗木产业集聚区6个。每个县(市、区)要建成1处面积在500亩以上的花卉苗木示范基地,形成舞钢香樟、桂花,鲁山辛夷、山茱萸、月季,宝丰、郏县、叶县、市郊的复叶槭、侧柏及常绿苗木产业带。
(三)建设任务
规划新增面积5万亩,其中,鲜切花0.2万亩,盆栽植物0.2万亩,造林绿化苗木4.6万亩。建成花卉苗木产业集群6个。
二、特色经济林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全10个县(市、区)。
现状:现有特色经济林面积60万亩,其中木本油料林10万亩、木本粮食林9万亩、果树林14万亩、药用林2万亩、生物质能源林20万亩、食用香料林2万亩,其他经济林3万亩。总产量11万吨,年产值3.5亿元。
(二)建设内容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的原则,发挥优势,合理布局,建立木本粮油、优质鲜果、干果、名贵中药材、食用香料林等特色经济林基地。加强优良品种配套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鼓励和支持采用“公司 基地 农户”、“公司 专业合作组织 农户”、股份制等经营形式。大力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加强质量监督检验,保障果品安全,推动我市经济林产品品质和档次不断提高。
(三)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2.5万亩,其中新造林8万亩(木本油料林2万亩、木本粮食林2万亩、果树林2万亩、药用林1万亩、其他经济林1万亩),改造4.5万亩。建成产业化集群1个。
1.名特优鲜果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积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名优鲜果基地。通过建立科技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推广应用丰产稳产和标准化栽培技术,积极组织无公害或有机食品基地认证,提高鲜果经营管理水平。
全市规划建设鲁山县鲜桃、舞钢市晚秋黄梨、郏县大樱桃、宝丰县果桑标准化示范基地4个;在鲁山县下汤镇、宝丰县肖旗乡、大营镇、舞钢市尹集镇、卫东区金牛山等分别建立经济林科技示范园区5个。
2.干果基地建设
以鲁山县、宝丰县、叶县等山区县乡镇为重点,积极发展核桃、板栗、柿子等优质干果。推广应用丰产稳产技术、无公害标准化栽培技术,提高生产经营水平。
3.木本药材基地建设
以鲁山县西部山区为重点,通过建立木本药材科技示范园区,推广应用GAP和无公害生产技术,定向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木本药材品种,加快以山茱萸、金银花、辛夷、杜仲、连翘、枳壳、栀子等为主的木本药材基地建设。
4.食用香料林建设
以宝丰观音堂为中心,发展花椒产业,辐射带动周边乡镇发展,建设河南省最大的花椒产业集聚区。以鲁山县赵村乡国贝石为中心,发展食用玫瑰产业聚集区。
三、林下种植养殖
(一)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10个县(市、区)。
现状:全市林下种植养殖经营面积为8.04万亩,年产值1.61亿元,林业专业组织65个,农户5.23万户。其中,林下种植经营面积6.76万亩,年产值1.12亿元;林下养殖经营面积1.28万亩,养殖规模为122.2万头(只),年产值 0.49亿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1万头(只、条),年产值0.05亿元。
(二)建设内容
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的要求,整合优势资源,以基地建设为载体,围绕“绿色、有机”特色,加大林下经济开发力度。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和林禽、林畜、野生动物等林下养殖,促进特色生态产业发展,实现以短养长、长短协调的良性循环。
(三)建设任务
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面积30万亩,其中,林下种植面积26万亩(林药6 万亩,林菌5万亩,林经 8万亩,林菜6万亩,林草1万亩),林下养殖面积4万亩,规模达到272万只(头、箱)(林禽240万只,林畜30万头,林蜂及其他2万箱〔只〕)。野生动物繁育利用2万头(只、条)。建设林下种植养殖农民合作组织110个(其中新建45个),建成产业集群3个。
四、林产工业
(一)经济林产品加工业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主要安排在资源集中的舞钢市、鲁山县、宝丰县、叶县、郏县。
现状:全市经济林加工产量为9.72万吨,其中果品加工8.2万吨,森林药材加工0.1万吨,森林食品加工0.5万吨,食用香料加工0.02万吨,果品储藏能力0.9万吨。年产值9.6亿元。
2.建设内容
以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为依托,重点扶持经济林产品加工企业特别是核桃、柿子、猕猴桃、辛夷、板栗、山茱萸、山野菜、食用菌等加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使之成为龙头企业。建设木本粮油、果品等加工产业化集群。加强果品贮藏库建设。提高经济林产品的附加值,延长产品链条,增加产品品种,提升储藏能力。
3.建设任务
全市经济林产品新增加工能力2万吨,其中新增果品加工能力0.7万吨,森林药材加工能力0.2万吨,森林食品加工能力0.8万吨;新增果品储藏能力0.3万吨。
(二)木材加工业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5个县(市)。
现状:全市现有原料林基地40万亩;年产人造板3.3万立方米,家具30万件。年产值3.5亿元。
2.建设内容
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林纸、林板、家具等重点木材加工龙头企业,并以龙头企业为依托规划建设一批木材加工业产业化集群。以科技为支撑,以精深加工为带动,优化产业结构,丰富产品种类,提升产品档次,提高生产能力和品牌知名度。
3.建设任务
新增加人造板生产能力2万立方米、家具加工能力10万件。建成产业化集群1个。
第五章 生态文化体系提升工程
完善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强生态文化宣传,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引导社会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牢固树立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等生态文明观念。
一、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设
大力推进平顶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市民生态文明意识,建立森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一批典型性、代表性且交通便利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自然博物馆、风景名胜区、文化场馆和生态文明教育深入扎实的学校、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继续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构建城乡绿化、美化一体化建设格局,改善人居环境,让人们真正享受生态文明成果。到2017年,我市创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个,省级以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含国家级生态文化示范村、企业)7个。开展创建国家级绿化模范城市(县)、绿化模范单位活动,创建成国家级绿化模范县2个,国家级绿化模范单位2个。
新建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处、湿地公园2处。从2014年起全面推进白龟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建设。
白龟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建设面积1.01万亩。规划区以湖泊、湖滨浅滩湿地和鱼塘为主,水域辽阔、水源充足,湿地动植物资源丰富,规划将其建成中原地区富有特色的近自然湖泊的国家级湿地公园,湿地动植物的乐园,生态旅游精品和科普宣教基地。该项目从2014年开始建设。
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广泛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做好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宣传工作,利用植树节、国际湿地日、生物多样性日、国际森林日、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爱鸟周等重要时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中小学生生态文明征文大赛、书画比赛、知识竞赛等形式,在学生中从小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在全社会开展生态科普教育、生态道德教育、生态法制教育,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形成合理消费的社会风尚,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三、开展全民义务植树
以加快国土绿化进程,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目标,在全市深入开展全民植树运动,营造全民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关心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的浓厚氛围。要不断创新义务植树实现模式,广泛开展绿地认养、认建、认管,提高义务植树尽责率。各级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劳动,办好义务植树示范点。要加大对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投入,确保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数量和成效。要切实抓好部门造林绿化,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林业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铁路、交通、水利、住建等部门要按政策规定抓好责任区的造林绿化。要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群团组织在造林绿化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多部门、多主体、多形式参与造林绿化的新格局。
第六章 支撑体系提升工程第一节 林业资源管理
在编制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基础上,运用“3S”(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等高技术手段,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建立林地档案管理系统。建立包括林木采伐管理、林地林权管理、木材流通管理等在内的森林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市、县级森林资源管理机构技术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林政稽查体系建设。落实好“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实施好森林采伐分区施策管理。加强木材检查站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2个木材检查站达到一级站标准。建立和完善综合监测体系,实现对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的综合监测。建立以3S技术、空间数据和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全市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平顶山市为中心,辐射10个县(市、区)的森林资源监测网络。
全面推进森林资源管理和监督机构队伍建设,改善森林资源管理和执法条件;加强对重点地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举报查处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征滥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第二节 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
健全我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县级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机构,对我市范围濒危野生动植物实施拯救工程。建设1处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建设3处鸟类观测站,逐步掌握候鸟迁徙规律及种群结构和数量变化规律。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自然保护区建设,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启动鲁山县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二期建设工程,新建1处自然保护区。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建设,利用“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段,制作宣传版面、条幅及传单进行湿地保护知识、湿地主要生态功能等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市民的湿地保护意识。
第三节 林业防灾减灾
一、森林防火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扑救、积极消灭”的方针,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体系建设,以大力提高依法治火、科学防火、预警响应、应急处置和基础保障等森林防火五大能力为重点,加大投入,夯实基础,全面提升我市森林防火装备水平和防控能力,提高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能力。加强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防火信息指挥系统、森林防火通信系统、森林阻火隔离系统、森林消防专业队伍与装备能力、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和扑火队员营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防火检查站42座,建设简易林区防火道路400公里,开设生物防火林带900公里,新建防火墙200公里;建设火险预警监测中心8处,视频监控站80座,火险因子采集站15座;建设市级指挥中心1座,建设县级指挥中心6座;建设市级综合防火物资储备库和训练营房1座,县级物资储备库10座;新建市、县两级森林消防队14支。力争使全市瞭望覆盖率达到95%,火灾当日扑灭率达到98%,森林火灾年平均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创新机制,突出重点,构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应急反应体系和森防法规体系建设,实现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标准化、科学化、法制化、信息化,有效控制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大面积发生。规划在全市主要风景名胜区和廊道设置林业有害生物重点监测防控区15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沿线建设4个全天候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站点;健全县级防治检疫机构5个;建设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库5个;建立市、县两级监测预警中心3个。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主要林业生物灾害测报准确率达到87%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95%以上。
三、森林公安
以实现“队伍正规化、执法规范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为目标,加强“四网”(群防网、联防网、信息网、协查网)建设,强化队伍管理、装备设备管理,适时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林区警务室、治安卡点以及标准化信息采集室、刑事技术室和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加强以警用应急指挥系统、重点林区技防监控网络、警综应用平台为主要内容的森林公安信息化体系建设,加强以交通车辆、通讯工具、办公设备、单警装备为主要内容的装备配备,提升森林公安装备水平。力争基层森林公安机构设施装备达标率达到98%。建设市级森林公安机关业务用房1处,市区警务室4处,新建或改扩建县级森林公安业务用房6处,林区警务室24处,组建市、县两级林业刑事技术和司法鉴定中心各1处。
四、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
健全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确保我市野生动物疫情发生时,能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重点加强2个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及时发现并掌握疫源疫病发生及流行动态,及时防控疫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节 林木良种化建设
认真贯彻实施《河南省林木种苗发展规划(2011—2020年)》推进良种化进程,提高种苗质量,为林业生态建设提供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林木种苗。
平顶山市现有植物2500余种,林木资源品种1500多种,列入国家保护的植物80余种。主要有:槲栎、栓皮栎、花楸、山葡萄、山核桃、椴树、复叶槭、山白果、五角枫、紫玉兰、华中五味子、野生猕猴桃、水曲柳、杠柳、荚蒾、杜鹃、金丝桃、中华粗榧、黑松、华山松、白皮松、秦岭冷杉、匙叶栎、太白冷杉、枇杷叶常青杜鹃、辛夷、海州常山、桂花、珍珠梅、连翘、金钗石斛等。对我市的珍稀树种、优良乡土树种、主要适生造林树种枫杨、黄楝、栓皮栎、化香、五角枫、辛夷、杜仲、椴树、复叶槭、青檀等林木种质资源进行就地划定自然保护区域,分类保护。全市规划建立原地林木保存基地10万亩,对优质林木种质资源主要采取原地保存的方式进行,原地保存林木种质资源200多种,其中列入国家保护的50多种。在国营林场建立异地保存基地2000亩,保存优良林木种质资源60个。
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市场调节与政府宏观指导相结合,鼓励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个体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共同发展苗木生产。对确定的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给予补贴;对培育的特色经济林、乡土树种、彩化树种和珍贵树种的良种壮苗给予补贴。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基础条件好、区域优势明显、管理科学规范、技术力量强的苗圃确定为保障性苗圃,培育林木良种壮苗、珍贵树种种苗和特殊生态功能苗木。
加强林木种苗执法和质量监督检验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行政执法、质量检验等仪器设备,全面提高林木种苗行政执法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构建市、县两级种苗行政执法、质量监督检验体系。
全市规划建立林木良种基地8个,总规模2600亩。其中,特色经济林良种基地3处,特色用材林基地2处,珍贵树种繁育基地1处,优质绿化(常绿、彩叶)良种苗木基地2处。
第五节 科技创新
贯彻落实《河南省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紧紧围绕提高全市林业科技创新推广能力,优化林种、树种、品种结构,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工程建设林业良种使用率达到95%以上,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以上。
重点实施生态建设和生态安全、生物技术及良种战略、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产业发展、信息技术、科技推广示范与科普、标准化、科技创新能力八项重点林业科技项目。突出推进林业生物、多林种多树种优化配置、困难立地条件地区植被恢复、林下经济培育、生态能源林培育等50项技术研究,选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林木优良新品种(无性系)10个,引进示范推广林木新品种60个。
对现有林业科研成果、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重点推广抗旱保水造林、石质山区困难地造林、新品种培育及快繁、低质低效林改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各类立地类型的造林模式、生态廊道的造林模式等50项先进技术。加强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森林药材树种和苗木花卉等资源培育技术推广示范, 实施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30项,建设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项目基地3万亩。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在我市建设一批示范效果好、辐射带动面广的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形成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全市重点建设5个林业科技示范园区。制(修)订市级林业标准项目4个,建设国家和省级林木标准化示范区(县、项目)2个,建设核桃、柿子、猕猴桃、石榴、板栗、葡萄等名特优新无公害果品基地10个,建设林业标准化示范区6个。
第六节 人才队伍建设
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营造育才、引才、聚才的良好环境,加强林业人才培训、培养与引进,改善知识结构,提升整体素质,为林业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积极实施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关键岗位人员培训、重大改革培训、重点工程配套培训、基层实用人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林业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等人才培训重点项目。林业行业培训总规模达到5万人次,林业从业人员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以全面实现林业信息化为目标,以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中心,以林业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为突破口,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制式、统一平台、统一管理,深化信息技术在林业资源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各环节的应用,加快林业信息化建设,为林业建设提供支撑。
强化外网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和公共服务功能建设,为公众和各级林业部门、单位提供“一站式”林业应用和信息服务窗口,扩大信息服务范围,推进网上办事,加强互动交流。在与互联网物理隔离的条件下,建设统一的林业内网办公平台,推进网上办公,整合业务系统,实现林业部门内部协同办公和各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行政审批。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因地制宜设置县(市、区)、乡镇林业技术推广机构(或农业服务中心加挂林业工作站牌子)。不断健全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组织机构、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建立和恢复乡镇林业工作站20个。加强县级林业工作站建设,基本实现县级林业工作站的基础设施现代化、人员队伍专家化、业务管理信息化、社会服务多元化。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完成标准化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10个,使乡镇林业站的基础设施、工作条件和服务手段得到明显改善。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培训教育和乡土专家培养等,逐步形成相对完善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
第七章 投资与效益分析第一节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根据相关标准,结合平顶山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建设任务,经估算,规划总投资25.1935亿元。其中,国土生态安全体系5.95亿元,绿色富民产业体系9.7885亿元,生态文化体系7.645亿元(其中白龟湖湿地公园建设7.4611亿元),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工程1.81亿元。
二、资金筹措
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以财政投入为主; 绿色富民产业体系以社会投入为主,财政投入少量政策性引导资金,重点扶持产业化集群和专业合作组织;生态文化体系实行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并重。
资金来源主要是四部分: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支持。积极争取退耕还林、造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生态公益林补偿等项目投资力度。二是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资。市、县级政府根据林业生态提升工程任务与财力可能,把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建设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林业生态提升工程总投资及年度投资由林业部门根据工程任务作出详细概算,商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三是广泛吸收社会资金。大力提倡股份制合作造林、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承包造林等造林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规划工程项目建设。四是整合各项涉农资金,支持林业生态提升工程建设。
第二节 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大幅度改善我市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每年新增生态和经济效益价值达40.58亿元。
一、生态效益
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20.32亿元。其中,涵养水源价值4.72亿元,保育土壤价值0.68亿元;吸收二氧化碳41.61万吨,释氧量25.92万吨,固碳释氧价值3.79亿元;积累营养物质价值0.13亿元,净化大气价值0.63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价值4.33亿元;防护农田效益价值1.51亿元;森林游憩价值1.34亿元;节能减排价值3.19元。
新增湿地年生态效益价值7.8亿元。其中,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0.12亿元,景观游憩价值1.63亿元,环境净化价值2.25亿元,蓄水调洪价值3.49亿元,固碳释氧价值0.31亿元。
二、经济效益
每年新增直接经济效益20.26亿元。其中,木材价值2.05亿元,花卉苗木产值2.94亿元,特色经济林产值3.48亿元,林下种植养殖产值8.95亿元(林下种植4.75亿元、林下养殖4亿元、野生动物繁育利用0.2亿元),林产工业产值2.74亿元(人造板1.54亿元、家具及其他木制品0.4亿元、经济林产品加工业0.5亿元、果品贮藏库0.3亿元),森林生态旅游门票收入0.1亿元。
三、社会效益
本规划全面实施后,农民来自林业的收入年均增加达到10%以上,将新增就业岗位20万个。由于森林覆盖率提高、湿地得到有效保护、木材和经济林产品增加,不仅能推进林业全面发展,而且能提高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承载能力,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强了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公众传播生态文化、普及生态知识、增强生态意识,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使人们从弘扬生态文化中体验和享受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促进人们身心健康,在取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充分享受生态建设成果。
第八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深化林业改革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建立林业支持保护制度、林业金融支撑制度、林木采伐管理制度、集体林权流转制度和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率达到75%以上,发证到户率达到95%以上。建立和完善市、县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在不断扩大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数量的基础上,建设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示范社。大力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专业合作社贷款、林农小额免评估贷款等业务,切实简化贷款手续,扩大贷款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林农发展林业生产。积极探索林业资本运作新模式,稳步推进建立林权收储机构试点工作。按照“低保费、保成本、广覆盖”的原则,大力开展森林保险业务。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培育典型,突出特色,合理规划,科学确定发展林下经济的种类与规模,促进林下经济发展。
按照有利于国家生态安全和提高国有林场管理效率的原则以及国家所有、省级管理的体制要求,探索新的国有林场领导模式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根据国有林场生态区位和主体功能,以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为主要任务的林场按从事公益事业单位管理,所需资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负担。积极探索国有苗圃改革新路子,加快国有场圃脱贫步伐,使国有场圃危旧办公用房和危旧护林房得到全面改造,实现国有场圃通等级公路和饮水安全,基本解决国有场圃通通讯、通网络、通电视等民生问题,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进一步深化全市林业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林业政风行风建设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协会、资源评估机构等社会组织和中介组织作用,为全市林业建设服务。
第二节 加大投融资力度
建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府引导、社会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拓宽林业建设融资渠道。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林业生态建设以奖代补力度。建立政府林业发展基金,重点对林业示范园、龙头企业、林业重点科技项目等有潜质、有推广价值的林业发展项目给以资金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承包、租赁、兼并、收购、出售等经营方式,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发展林业。加大林业招商引资力度。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建立奖惩机制;用足、用活、用好林业贴息贷款政策;积极争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和无偿援助。
第三节 完善林业发展市场体系
积极培育林权流转市场,制定林权交易规则,形成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体系。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和评估队伍建设,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大力发展订单林业,积极培育国内市场,以产业化集群为依托,加快建设一批林产品交易平台,积极发展区域性林产品市场,健全林产品流通体系。提升木材加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挖掘林产品城乡市场消费潜力,建立完善多元、稳定、安全的林产品市场体系。积极探索生态效益价值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
第四节 加强林业法制
加强服务型林业执法建设、林业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创新林业执法机制,调整林业执法职能,整合林业执法资源,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提高林业综合执法能力和效果。加快林业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林业行政执法与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推进林业行政许可办理体系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市、县级林业部门之间完备、便捷、高效运行的行政执法体系,做到办理流程、审批结果公开。
严格依法行政,健全林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林业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加强林业普法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林业普法考核制度;加强依法治林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第五节 实行目标责任制
实行各级政府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制。将林业生态保护和建设列为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实行任期目标管理,重点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增长目标。保持林业在县域经济考核中的比重。各级政府对本地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落实本级财政资金。建立完善考核机制,市政府把林业生态建设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奖惩。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资金使用等情况的全过程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阳光操作”。林业部门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等职责,做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和潜力,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林业生态建设和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