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 平政办〔2013〕53号 索引号 005452065/2013-00040 关键词
主题分类 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全市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既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理工作按时完成,为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提前全面小康、建设美丽鹰城提供法制保障。

    二、清理范围

    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范围是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9月30日期间,各级、各部门制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经2010年清理后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具体包括:市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含办公室)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县(市、区)政府所属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重点

    重点围绕6个方面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一)与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特别是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的。

    (二)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决定不一致的,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

    (三)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取消评比达标表彰评估项目的决定不一致的。

    (四)与国务院部门和我省关于公布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规定不一致的。

    (五)含有地方保护、行业保护和垄断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或同一事项重复发文影响执行效力的。

    (六)2005年1月1日以前制定的、适用期已过或调整对象已消失,以及其他需要废止或修订的。

    四、组织实施

    清理工作采取集中清理的方式进行,由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编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参与(每个单位抽调2名工作人员,名单由上述单位于12月2日前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其他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清理各县(市、区)政府(含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清理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五、工作步骤

    清理工作从2013年11月25日开始至2014年3月1日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2013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各级、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进行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制订方案,强化责任,攻坚克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公布清理工作监督电话,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监督电话:0375-2663769。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清理范围,于2013年12月2日下午5:30以前将本地或本部门制定的所有文件目录(含电子文档)和文件原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二)清理审查阶段(2013年12月2日至12月20日)。按照同步分级的要求,各级政府同时开展清理工作,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提出继续有效、应予修订或应予废止的具体意见,制定机关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处理。对清理意见有异议的,制定机关可以作出说明,由上级政府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各县(市、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上报清理工作总结报告和汇总统计表。各县(市、区)政府的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汇总全市清理情况,报经市政府同意后,按照规定期限报省政府。

    (四)汇编公布阶段(2014年1月1日至3月1日)。各级政府汇总整理继续有效、修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的规定向社会公布。要建立完善全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巩固清理成果,方便群众查阅。对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清理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如期完成。在清理工作开展期间,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清理工作进行督查,对清理工作开展不力、有错不纠、敷衍塞责、统计数据混乱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联系人:张晓红 电话:0375-2663769

    附件:1.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保留)

    2.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修改)

    3.2013年度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送审核目录(拟废止/失效)

    4.2013年平顶山市政府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抽调人员登记表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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